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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全文)

2016-12-09 11: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焚烧厂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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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词解释

1.标题中的“生活垃圾”:为“生活废物“的概念,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规划中包含日常生活垃圾、粪便、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

2.文本中的“生活垃圾”: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是生活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

3.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物品,包括家具和家电等。

4.餐厨废弃物: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5.有害垃圾:指垃圾中的废电池、油漆、灯管、过期药品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6.生活垃圾焚烧比例:指经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占生活垃圾总处理量(包括填埋、焚烧和生化处理)的比例。

7.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量占全部生活垃圾量的比例。

8.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指实施分类收集的区域占全部可分类区域的比例。

9.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回收的餐厨废弃物占全部产生量的比例。

1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进入餐厨废弃物专项处置设施的总量占处理总量的比例。

11.拆迁废料综合利用率:拆迁废料综合利用量占拆迁废料总产生量的比例。

12.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率: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的量占工程渣土总产生量的比例。

13.装潢垃圾综合利用率:装潢垃圾综合利用量占装潢垃圾总产生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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