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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2017-01-23 13: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VOCs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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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分为启动部署、全面整治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各企业全面排查VOCs污染排放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于2015年8月底前报送环境保护部门。全省石化行业全面开展以LDAR为主的VOCs综合整治工作,各地8月底前完成VOCs排放量和物质清单信息申报,初步具备VOCs监测监控能力。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全省石化行业全面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企业配套建成VOCs防控设施,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建成石化行业VOCs监测监控体系,完成石化行业VOCs排放量核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全省石化企业进行整治验收并建立VOCs污染防控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各地对整治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工作完成情况报省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整治验收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由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汇总各地整治情况后形成总结报省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部署,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彻底摸清本区域内石化企业VOCs排放具体情况。各石化企业是整治的责任主体,应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按期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长效监管。按照“分级负责、系统推进”原则,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建立不定期经常性巡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辖区内企业的监测监控体系。

(三)落实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落实石化行业排污收费政策,推动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各地要加大对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资金支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先进技术进行改造或治理的企业予以支持和奖励;未按规定实施整治措施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达标排放或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治理。坚持以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为导向,积极探索实施VOCs第三方运维管理。

(四)实施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做好石化行业VOCs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和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手段,不断强化VOCs污染防治工作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参与VOCs防治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企业名单

延伸阅读:

石化企业VOCs治理技术的发展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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