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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首批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和VOCs检漏与修复试点企业名单

2017-02-13 15: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LDARVOCs废气废气在线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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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016年7月--8月)

1.管委会研究确定首批VOCs检漏与修复工作试点企业名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限要求。

2.在线设备供应商需提供安装案例、公司主要业绩、用户反馈、相关权威部门认定情况等资料,由泰兴市环境监测站审核是否具备在园区进行大气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的条件,确定供货商名录,召开对接会,提出环保相关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6年8月--2017年9月)

1.结合实际情况,首批试点企业分别制定VOCs检漏与修复工作方案,在9月15日前报开发区管委会环保科,会审通过后予以备案;

2.开发区管委会环保科负责定期组织对企业VOCs检漏与修复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3.根据工作进度分三批推进园区企业的VOCs检漏与修复工作(名单及进度要求另行下达);

4.2017年2月底前,构建完成覆盖全园区的VOCs检漏与修复系统平台。

(三)验收阶段(2017年2月--2017年10月)

1.2017年3月15日前对首批企业进行验收;

2.2017年7月15日前对第二批企业进行验收;

3.2017年10月15日前对第三批企业进行验收。

六、相关要求

1.开展VOCs检漏与修复工作是VOCs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内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实施成效。

2.VOCs检漏与修复工作验收时,企业要提供VOCs检漏与修复协议、方案、工作报告、检测报告、相关制度、数据平台(检测点位超过3万以上的提供)。

3.第二年起企业VOCs检漏与修复纳入常规工作。

首批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和VOCs检漏与修复试点企业名单

延伸阅读:

 

上海市质监局 全国首创VOCs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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