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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文

2017-02-22 14: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汕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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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用地符合供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的供地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项目建设符合规划修改条件

该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16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表(粤发改重点函〔2016〕3795号),项目选址用地不符合《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但属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第五条第(二)款  “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形。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规划修改的条件。

4.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

(1)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协调性

根据2016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环境治理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内容,指明“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在规划的第四十四章第四节指出:“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本项目工程建设与”十三五“规划的环境治理精神相一致,通过先进工艺技术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

(2)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协调性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9月22日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粤环[2016]51号)提出“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推进“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生物处理等综合处理方式,鼓励区域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和技术集成创新”。根据该规划的指导方向,广东省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并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焚烧发电的方式处理垃圾。本项目服务区为汕头市潮阳区,在服务区内设置无害化处理点,根据服务区的生活垃圾已具备焚烧发电的特性条件,选择焚烧发电方法处理服务区生活垃圾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方向一致。

(3)与《汕头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协调性

《汕头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出,“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2017年底前,加快潮阳、潮南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建设垃圾压缩转运设施,全面清理河道两旁和水面的垃圾,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投入力度”、“全面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到2020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以上。继续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环保监管,优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选址和工艺技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所建设进度”。本项目属于规划里拟加快推进的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实际汕头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达到93%以上的无害化处理目标的具体实施措施。

(4)与《汕头市潮阳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25)》的协调性

《汕头市潮阳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25)》指出:“潮阳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应积极发展以焚烧处理为辅助处理的工艺路线。近期通过升级改造以城区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为主的部分填埋场,满足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之前生活垃圾消纳的需求,并同步治理存量垃圾,对绝大部分小型简易填埋场进行封场。加快推进焚烧处理厂和配套卫生填埋场的建设,通过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逐步发展餐厨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处理和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的综合处理工艺,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该规划还对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了初步选址及规模论述。

本项目与规划的目标一致,在潮阳区内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服务区范围涵盖整个潮阳区。但随着项目的推进,综合各项影响因互,对焚烧发电厂的场址进行了重新选择。并且清运量的增长趋势,对焚烧发电厂的拟建也进行了扩容,由原先的总处理规模1500t/d扩容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1500t/d、总建设规模2250t/d。

本方案调整地块是在综合考虑潮阳区城镇发展布局及项目独立选址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竹棚医院旧址,离《潮阳区总体规划》中的城镇中心区距离较远,对镇中心区环境影响较小,而调出地块为近期建设需求不大的用地。通过本次规划修改,将进一步优化潮阳区建设用地布局,有效拓展潮阳区城镇发展空间,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区域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潮阳区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因此,本次规划修改与《潮阳区总体规划》相协调。

(三)规划修改的对象

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用地规模8.2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拟在西胪镇调入建设用地6.7448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为确保规划修改前后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不变,拟在谷饶镇调出城乡建设用地6.7448公顷,因此,需要对《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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