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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017-03-07 14: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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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

深化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整治提升地方特征重点行业,着力解决酸洗、砂洗、氮肥、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问题。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对富阳区“低、小、散”造纸企业进一步整合,对苕溪上游、钱塘江上游小化工企业实施关停、转迁。开展桐庐县制笔行业、淳安县喷水织机行业、余杭区竹制品深加工行业专项整治。2018年6月底前,有序关停千岛湖流域内有色金属采矿、电镀、化工等重污染企业(资源储量前景好、环境污染小、已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的个别矿山可以依法申请延续采矿期限)。到2020年,关停、转迁萧山区空港新城内化工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

2.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污染治理设施。2016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实行限批,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3.推进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

强化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和清洁化改造。鼓励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到2020年,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45%以上,造纸企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推进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

(四)强化城乡统筹治理。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逐步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全面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制度。到2020年,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达标率达到95%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泥处置设施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2.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全市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60个,实现全覆盖;基本完成主城区现有246个城中村改造,打造成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辐射效应,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坚持优先进污水处理厂。鼓励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力争到2017年,全市有1556个建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受益农户40万户,实现行政村、规划保留自然村全覆盖,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以县为单位全面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率、负荷率和达标率。在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2016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大力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切实加强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消纳,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存栏量1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对中等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修复以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再提升,确保治理设施配备和运行全到位。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建立死猪保险联动机制和集中处理机制,确保设施先进、运作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到位。

(五)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1.积极治理船舶污染。

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继续落实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力争延续内河船型标准化政策。禁止挂桨机船舶进入禁航水域,所有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新投入使用的沿海、内河船舶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相关环保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港口和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上岸处理。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泥浆船舶运输工作,禁止运输船舶泥浆排入航道。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

2.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加强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与所在地城市设施建设规划的衔接。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编制完善接收、转运及处置建设方案。探索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新机制,加快垃圾和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年底前和2020年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强化船舶港口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偷排漏排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筹水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和运行维护制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港口、码头、装卸站经营主体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

三、全力保障土壤环境质量

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分类管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一)持续深化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

以农业土壤和工业场地为重点,加快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实施工业废弃地、垃圾堆放场、科研实验场和农用地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的污染普查、风险评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开展土壤修复试点和示范工作。对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污染行业周边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质量变化情况加强环境动态监测与风险评估,预防和控制工业生产对土壤环境的污染。严格管控杭州庆丰农化等退役工业企业场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持续推进化工、制药、农药、重金属等工业企业搬迁后原址土壤收储污染评估制度。结合土地再开发利用改造,对严重污染土壤开展治理修复,重点推进并深化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关停并转企业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推进杭州沥青拌合场、杭州庆丰农化、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司等退役企业被污染场地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杭钢搬迁后被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

(二)继续加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

加快构建资源整合、权责明确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理顺土壤保护监管机制体制。优先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两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逐步建立杭州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重点抓好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分析研究和跟踪监测工作,完成全市105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53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布设,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以生物治理为主线,以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在桐庐县开展“两区”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引进推广一批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新模式,农业“两区”内土壤清洁和尚清洁率达到90%以上。

(三)大力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

推进固废管理信息化,全面建立以危险废物为核心的动态监控系统。着力推进危险废物、污泥刷卡转运系统建设,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应知卡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鼓励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并加快实施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在2016年年底前,建成杭州市第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高温焚烧处理危险固废9000吨/年,稳定固化处理8000吨/年,安全填埋危险固废8000吨/年。“十三五”期间,建设杭州市第三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完成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推进杭州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杭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扩建项目等项目建设。探索危险废物利用新路子,推进富阳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锌化工项目、蚀刻液项目、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步伐,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快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拆解体系,大力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至“十三五”末,全市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体系基本完善,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继续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强化清洁生产和全过程控制,减少工业固废的产生。对工业固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废的产生。到2020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深化固废污染防治“一地一策”大盘点行动,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固废无害化处置,解决本区域固废管理和处置存在的问题。

(五)强力提升污泥处置和管理。

有序推进污泥处置处理能力建设,加强污泥处置管理和技术指导,全面提升污泥处置处理能力和水平。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推进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清园热电二期、恩施葆生物肥、淳安污泥处置项目的全面建成,协调做好主城区污泥的临时处置工作。深入推进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按期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企业污泥规范化处置的年度工作任务,全力开展污泥全过程电子监控(刷卡转运)工作。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以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制革、印染和造纸集聚区为重点,建成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到2017年,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六)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推进综合防控,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严格落实行业准入要求,推动“涉重”企业专业化、园区化集聚发展,加大涉重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淘汰力度。推动重金属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降低重金属生产原料用量,提高重金属物质回收率。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必须每两年完成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全面完成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基本消除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隐患。强化能力建设,加强重点防控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开展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实现对重金属企业排污情况的实时追踪。全面落实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信息公开、污染源自行监测、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工作。建立蓄电池产品回收制度,加强对蓄电池产品和新能源电池的行业监管。

四、有效控制声污染等要素污染

高度重视噪声、辐射、光热等物理性污染防治,切实解决扰民突出的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有力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深入贯彻实施《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

加强工业和建设施工噪声防治管理。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实施长效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率达到100%。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控制和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严格落实夜间施工申报制度,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推广使用低噪声建筑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强道路交通噪声防治。完善城镇道路系统,改善路面状况,开展降噪渗水路面建设;在噪声敏感区的路段应采取建设声屏障、绿化防护带、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特别要加强地铁、高架道路、铁路、航道等沿线的隔声屏障建设。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调整优化城市机动车禁鸣区,全面落实“双禁”(禁鸣喇叭和禁止拖拉机进入城市)措施。控制社会生活噪声。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餐饮、娱乐、超市等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水泵房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强化室内装修管理,保障“绿色护考”。

(二)开展辐射污染防治。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和《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市、区县(市)二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和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联合执法监管体系。

加强辐射环境污染源、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放射性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使环境及污染源周围的辐射水平保持在本底范围。加大辐射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控力度,强化辐射安全审评和监督,确保全市闲置、废旧放射源和普通放射性废物收贮率保持在100%。加大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研究力度,加强移动基站、高压输变电系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确保相关企业环评率和“三同时”验收两项指标的合格率均达到100%。促进全市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合法、健康发展。

加强桐庐县神仙洞放射性废物管控,适时推进搬迁治理工作,保障当地辐射环境安全。

(三)光热污染防治。

探索建立光污染技术防控的地方标准,开展幕墙建筑等光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逐步将光污染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推广绿色照明工程,推进智能化照明管理信息系统研制。

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加强屋顶绿化,发展生态建筑,建设渗水性、含水性地面,扩大城市水域,改善城市下垫面性质。加强点源余热的综合利用,完善城市热环境管理。

延伸阅读:

广西梧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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