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垃圾处理评论正文

【专家视点】关于深化我国“十三五”时期农村环境保护的思考

2017-03-31 09:50来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作者:张惠远等关键词: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垃圾分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十三五”是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离不开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重中之重。国家实行“以奖促治”政策以来,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支持了5.9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1.1亿农村人口直接受益。但是农村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活污染与农业污染工业污染并存、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等诸多环境问题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依然严峻。

《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对农村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和新任务。与此同时,国家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必将加速农村土地流转,变革传统农村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国家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如何组织实施属地污染防治任务,建立行之有效的跨部门、跨层级协作机制,成为农村环境保护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随着新型城镇化过程不断推进,农村空心化、农村空间被挤占、资源能源消耗加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愈加显现。

针对以上问题和形势,为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使农村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主要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转变农村环境治理思路和管理方式,重点做好农村环境治理“五个转变”。

充分发挥改革红利,转变农村环境保护思路。一是农村环境治理方式由以“治”为主,向“治”“用”“保”相结合转变,实行全过程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系统治理;二是农村环境治理主体由政府主导向多元主体共治转变,形成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以及村民共同参与的治理局面;三是农村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由以环保部门为主向环保部门与地方共同负责转变,重点落实地方属地责任,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四是农村环境监管模式由被动、粗放监管向主动、信息化监管转变,利用环境监测网络、天地一体化监控平台、环保大数据、云计算等管理信息系统主动监控;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由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由点状、破碎化向重点区域连片整治转变,整县推进,形成规模效应和质量效应。

二、变革与创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模式,建立以“用”为核心,“治”、“用”、“保”有机结合体系。

农村垃圾治理一方面重点围绕就地消纳、减量化和资源化开展,逐步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回收机制。另一方面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垃圾转运体系,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综合考虑乡镇规模、人口密度以及相邻镇村距离、地形等,科学划分垃圾处理辐射范围,系统设立垃圾收集点,合理划定转运路线。

农村污水治理以推动小流域生态循环模式为突破口,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治;以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减少废水排放,增强循环利用;以建设人工湿地或生态河道等方式,加强生态保护,提升小流域环境承载力。同时,重点围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共同推动污水治理。一手抓建设,推进符合当地特点的处理技术工艺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建设。一手抓管理,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和维护。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实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有机肥等环保产业,引导村民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生态型农业发展模式转变。推动有机肥、生物药剂推广使用,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使用。

三、推动农村属地管理和环保机构建设,突出基层环境执法,积极谋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管。

农村环境保护应以环保机构垂管为契机,重点加强属地管理,落实属地责任,推进责任制度化、清单化,有效落实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县级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解决县级环保局上收后的综合协调问题。提高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推动镇村环境保护机构建设,突出基层环境执法。理顺部门关系,建立高效协作联动机制。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加速土地经营权流转,使得土地越来越多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此同时,会解放更多农村人口,间接推动城镇化进程。城镇化过程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呈现正反馈的关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农村环境保护重点监管细胞。重点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村土地土壤保护与轮作修复,推动化肥、农药、农膜等购买、施用、回收全过程管理,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环境责任,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

原标题:[专家视点]关于深化我国“十三五”时期农村环境保护的思考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农村垃圾治理查看更多>农村垃圾分类查看更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