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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调研报告之综合管廊的发展情况

2017-06-01 09:25来源:建纬律师公众号作者:曹珊 李玉关键词:综合管廊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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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提出综合管廊建设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201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建议》提出: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2.2.2

部分省份关于综合管廊建设的发展目标

(1) 吉林省

2015年4月,吉林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共同达成将吉林省作为全国首个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省的意见,并于7月正式签署了《全国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

与此同时,相继出台管廊建设实施意见,成立专家顾问组,对全省管廊建设给予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技术性文件,完成《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全省贷款核准培训以及勘察设计业务培训,为各地提供全面技术支持。

长春、四平、松原、公主岭等4个城市共获得全国第一批管廊贷款正式授信167.34亿元,白山、通化、珲春3市也陆续完成SPV公司组建工作。此外,7个城市还与22家央企对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省管廊建设中来。(截至2016年11月)

(2) 云南省

2016年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目标分为3个阶段:2016年以示范带动为主,继续推动昆明市、曲靖市、保山市和滇中新区等在建的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至2017年要重点推动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等州、市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2017年至2020年进行全面推进,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县城全面启动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到2020年,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900公里左右,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3) 河南省

2016年4月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建设综合管廊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力争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000公里以上,初步建立干支结合、缆线管廊为补充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缆基本消除,城市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4) 海南省

2016年8月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目标:到2020年,累计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100公里。海口市、三亚市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城市“马路拉链”和“空中蜘蛛网”现象逐渐减少,城市景观得到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能力明显提升。

(5) 江苏省

2016年5月发布《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2017年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设和运营经验。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以上,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投入运营, “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逐步消除,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6) 辽宁省

2015年12月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完成800公里,有效解决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 问题。

延伸阅读: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调研报告之综合管廊的概要叙述

原标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调研报告(共六篇) 之二综合管廊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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