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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海绵城市:项目的收入

2017-08-09 10:46来源:郝升金融顾问作者:郝升CFA关键词:海绵城市PPP模式雨水集蓄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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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1.5亿元,估算单位面积投资额为1.6-1.8亿/平方公里。2015-2020年投资规模估计在1.8-2.5万亿之间。海绵城市的建设投入如果按照一平方公里大概要1.8个亿计算,根据中国水网数据,其中政府可能出资15%-20%,剩下的都是需要社会资本投入。

海绵城市建设主要采用三种模式,传统的各部门分段实施模式、城投模式和PPP模式。城投模式是以城投公司为主来推进整体工程建设。采用传统方式和城投模式,容易带来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缺乏协调统筹,项目碎片化,融资渠道单一,管理体制落后等问题,不利于最后的整体效果。相比前两种方式,PPP是兼具效率与质量、多方共赢的融资模式。

PPP模式可以促进海绵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入社会资本,可以拓宽项目资金来源,弥补资金缺口,利用社会资本来提供资产和服务,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

PPP模式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债务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为监督者、合作者。

项目风险将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分担。PPP模式使风险分配更合理,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

项目运行既有效率,兼具质量。社会资本参与项目能推动设计施工过程等方面革新,提高建设及运营效率。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取长补短,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基于PPP模式在海绵城市领域应用的种种优势,国家大力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引入社会资本。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相应的配套财政政策和考核政策相继出台。国家鼓励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引入PPP模式,以加强竞争、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主要采用DBFO(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的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期满移交等相关工作。

社会资本回报—运营收益+政府购买+财政补贴.

海绵城市相关项目的收入一般由使用者付费的项目运营收益、政府购买及财政补贴三部分构成。

①项目运营收益包括雨水集蓄利用等项目提供的新增水资源供给量、多功能调蓄及生态公园提供的门票收入、生态停车场的停车收费、传统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收入等。

②由于海绵城市效益存在明显外部性,如减少径流污染、防洪涝、积蓄及补充地下水源、地产增值、创造就业等,故政府购买服务仍是大部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主要收益来源。海绵城市项目多采取PPP形式。

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然而收益性成为是否能吸引投资的关键。目前收益模式主要有三种:政府付费(如生态环境治理、市政道路等非经营性项目)、用户付费(如供水、燃气等经营性项目)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如垃圾处理等准经营性项目)。

延伸阅读:

基于“大小海绵”共存模式的体系化海绵城市绩效评估

小城市海绵城市规划实践——以四川省华蓥市为例

原标题:海绵城市:项目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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