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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资源保护及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

2017-08-22 10:54来源:《江苏省科技工作者建议》关键词: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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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加大,水资源匮乏和水污染所构成的水危机依然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约因素。工业及生活污水和废水排放量的日益增加,不仅导致流域及地下水体等使用功能的大幅度下降,还造成可利用水资源的不断减少,因而给经济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在这一状况下,水资源保护及流域污染治理刻不容缓。


1水资源保护及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

根据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现状分析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2016年版),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处于不断探索和深化的过程中。国家明确提出了对公用事业进行开放,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行业;同时,要求在垄断行业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这为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带来了契机。

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程度有所区别,总体而言,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为代表。在大量投资建设的拉动下,该类城市的污水处理已进入产业化逐步完善期。管理部门对市场化的理解逐步深刻,不仅关注引资因素,更关注效率的核心目标;产业化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政府监管已经基本到位;传统国营企业主体完成改制,企业竞争力明显提高。第二类是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城市,大都出台了一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促进性政策,明确了发展方向;收费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资产和行业监管的角色正逐步理顺;呈现较好的竞争态势,逐渐成为投资的热点区域。第三类是内地省市在国债等国家财政支持政策的促进下,在国家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的要求下,被动或主动地都以文件的形式确认了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开展了以引资为主要目标的产业化探索;污水收费初步建立,传统行业主体的改制滞后。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现状分析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2016年版)显示,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近4300亿元。规划指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同时,要大力促进产业化发展,因地制宜,努力创造条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吸收各类社会资本,促进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此外,还鼓励利用银行贷款、外国政府或金融组织优惠贷款和赠款。国家将根据规划任务和建设重点,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各类设施建设予以引导和适当支持。而对于整个污水处理行业来说,未来几年内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发布的《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5%,26.7%,8.8%。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以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监测对象的5118  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9.1%,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0%,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6%,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2.5%,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8%。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取水总量为355.43 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  亿吨,占97.1%。冬季、春季、夏季和秋季,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分别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2.2%,1.7%,1.3%和2.1%。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

2水资源保护及流域水污染治理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水污染纠纷和用水矛盾时常发生。流域水环境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但是人为行政区划却使这种整体性被打破,由此引发一系列弊端和纠纷,这几乎成了中国水污染治理的一项制度痼疾。例如在企业排污的情况下,可能是一家企业排污,也可能是多家企业共同排污,尤其是多家企业共同排污时,各个企业责任的轻重往往较难区分,出现纷争时互相推诿,使得纠纷呈现复杂性和交叉性。此外,持续时间长。水污染纠纷往往发生在不同的行政区域之间,涉及的当事人较多,各自的利益倾向性明显,新旧纠纷交叉,长期累积得不到解决。例如江苏、浙江两省边界水污染案例几十年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

延伸阅读:

全文 | 2016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原标题:关于水资源保护及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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