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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

2017-10-10 09:2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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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市交委

(1)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制定秋冬季重点时段错峰施工名单,在《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按要求组织实施。

(2)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负责及时组织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力度。

(3)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负责落实行业内交通建设施工等工地扬尘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以及工地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停运等措施。

(4)对专项实施方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14.市水务局

(1)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在《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按要求组织实施。

(2)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单,每季度更新。

(3)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负责落实水务、河道治理等工地扬尘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以及工地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停止使用等措施。

(4)对专项实施方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15.市农委

(1)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在《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按要求组织实施。

(2)接到指挥部指令后,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等工作进行检查,特别要做好大、小春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并督促落实。

(3)对专项实施方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4)会同市环保局,加强与四川省环保厅沟通协调,做好周边市(州)秸秆禁烧联防联控工作。

16.市林业园林局

(1)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在《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按要求组织实施。

(2)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单,每季度更新。

(3)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负责落实城市绿化作业工地扬尘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以及工地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停止使用等措施。

(4)对专项实施方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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