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评论正文

三大攻坚战之“污染防治”

2017-12-18 08:46来源:兴业研究作者:by关键词:水污染物水环境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十九大提出的我国全面建成小康决胜时期的三大战役[1]之一。而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不仅是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第一步。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十九大后的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推动“高质量的发展”,并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明显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被列入社会主义现代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污染防治与供给侧改革、创新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完善市场、全面开放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密切的关联。从这个角度看,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打响也必将对经济发展方向和路径带来深远的影响。

三大攻坚战之“污染防治”

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是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一直以来都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根据环保部2017年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2],我国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3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其余为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污染物。

在此之中,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SO2)和水污染物中的化学需氧量(COD)在十一五期间最先被列为我国主要污染物,成为国家和各地方相关规划中对于污染物排放的核心控制指标。十一五规划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0%的定量目标。而十二五规划在原有两大主要污染物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大气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NOx)和水污染物中的氨氮(NH3),并明确了COD和SO2排放总量年均下降8%、NH3和NOx年均下降10%的定量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约束性指标之一。

三大攻坚战之“污染防治”

以主要污染物为抓手推动污染治理和绿色发展的路径,在十二五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十二五期间各项污染物减排目标均超额完成。12月10日刚刚召开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7年会(国合会)上,环保部部长李干杰也指出,过去5年中我国污染防治成效显著[3]。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成绩斐然的同时,环境质量改善的速度却并不如预期。环保部2015年8月首次发布的《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综述》集中反映了上述情况:一方面,2015年上半年全国四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分别同比下降2%、2%、3%、6%,为年度和“十二五”减排总任务的超额完成提供了助力;而另一方面,有10个省份PM10浓度不降反升,公众感受到的环境质量与公布的数据仍然有差距[4]。背后的原因固然包括环境污染的顽固性与污染治理的长期性,但污染物排放结构的不断变化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在复杂性不断提升,也是导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单一目标逐渐无法适应污染治理形势的重要原因。比如随着煤炭清洁发电体系的建设临近完成,SO2和NOx排放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而非电工业和交通排放成为新的主要污染源,由此带来灰分、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成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在水污染方面,随着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和集中处理的落实,COD和NH3等工业水污染物不再是长江流域的首要污染物,而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的总磷、氮跃居污染物排行榜前列[5]。

三大攻坚战之“污染防治”

为了适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新形势,环保部在《“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方案》中,提出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即以设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落实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新思路。在“双控”理念的指导下,十三五规划在资源环境定量化约束指标中,进一步引入了空气和地表水质量这两类环境质量指标。而在2016年11月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不仅进一步细化了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列出了到2020年我国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的量化指标,而且相应地增加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覆盖范围,在原有四大主要污染物基础上,增加了重点地区VOC、总磷和总氮的定量指标。

从表1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定量化目标不断扩充,逐步形成了一个包含两个层级的指标体系,其中:环境质量指标包括空气、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三大类;而落实环境质量目标的重要抓手,便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包括主要污染物和区域性污染物两大类。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污染防治具有很高的复杂性,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到环境质量改善之间,还需要大量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因此,国家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细化部署环境治理措施,推动环境质量目标的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到2022年力争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针对第一阶段,“大气十条”提出了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10%、重点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15%~25%不等的定量目标。按照既定目标,京津冀2017年细颗粒物需要比2016年下降20%[6]。而完成十三五规划的2020年目标,以及大气十条第二阶段的任务还将更加艰巨。根据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精神,2017年环保部还将发布《“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细化相关部署。

原标题:三大攻坚战之“污染防治”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物查看更多>水环境查看更多>污染防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