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政策正文

广东珠海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送审稿)

2018-01-12 14: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土壤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着眼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与修复-联合监管”的总体思路,提出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的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方案,分步实施,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提高土壤环境保护水平,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经济持续增长。

2、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

根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用2~3年的时间,完成全市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为农用地分类、建设用地分用途管控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在此基础上,对未污染土壤实施优先保护,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源头,遏止土壤污染物累积趋势;对已污染的土壤实施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体系。

(2)全面防治,突出重点

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围绕主要土壤环境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在分类、分区、分级的基础上,确定污染控制的优先顺序,合理安排有限资金,提出具有指导性并易于操作的污染控制规划方案。结合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坚持倒逼转型、优化结构,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突出耕地污染预防,优先开展农产品生产区的污染源头控制、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循序渐进;依托三旧改造工程,建立建设地块环境调查评估、修复方案编制、治理与修复工程示范。通过点面结合,建立适合本地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开展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3)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规范、标准及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耕地保护,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建设用地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严格用地准入,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做到土尽其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应以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为抓手,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展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试点示范情况,更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分阶段地有序推进,分期实施,使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步入科学、合理、有序的轨道。

(4)部门联动,严格监管

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农业、规划、国土、住建、财政、经信、水利、林业等多个部门;要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必须坚持强化管理原则,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高效的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制,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治理与修复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规划范围与时段

1、规划范围

珠海市下辖香洲、斗门、金湾等3个行政管理区以及横琴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和保税区等5个功能区,陆域面积约1724平方千米。

2、规划时段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时段为2017-2020年。

(三)规划目标与指标

1、规划目标

到2020年,涉土壤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土壤污染源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典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试点取得成效,初步形成适合珠海环境特点的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模式和土壤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的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制,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主要指标

具体指标见附表1。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污染源头控制

加大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至2020年,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的任务。这了实现上述目标,提出全市工业行业(涉重行业)污染源头控制方案。

1、优化区域布局

严格项目管理。所有新、扩、改、迁建项目必须符合我市行业准入条件和行业清洁生产要求。加强对涉重金属行业的管理,督促现有企业按照准入条件要求,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规范企业各项管理。对不符合我市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备案、核准手续。

新建项目要与淘汰区域内落后产能相结合。原地改扩建、异地搬迁项目,要根据企业及产品特点合理控制产能规模,支持和鼓励企业集聚升级。按照企业单位资源消耗和单位排污量的综合社会贡献率进行分类管理,在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上大压小”、“扶优汰劣”,以腾出的能源、环境指标,在工业集聚区内适当发展一些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促使一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全市工业重金属产生量较大的为高栏港经济区,排放量较大的为金湾区,重金属产生量较大的行业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重金属污染物中产生及排放量较大的种类为总铬及六价铬。要优化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高栏港经济区、富山工业园区等区域的产业布局,引导污染行业集聚发展。原则上,新建化工项目进入高栏港经济区;打印设备及耗材新建项目以南屏科技工业区、富山工业园集聚发展为主;生物医药类产业以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富山生物医药产业园、粤澳合作横琴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园区集聚发展为主。全市不再新建电镀、印染、废旧塑料统一定点基地。

2、全面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手段,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从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五个方面,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能,由地方相关部门根据职责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对经整改仍不达标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或直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关停、停业、关闭或取缔。对工艺技术装备不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的产能,由地方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全市主要涉重金属企业所属行业包括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皮革鞣制加工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等要求,淘汰含氰电镀工艺、年加工皮革3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装置。

根据《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对于需关停的企业,要做到“两断三清”,既断水、断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3、督促涉重企业原地升级改造

对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高栏港经济区、富山工业园区等区域拟原地保留的涉重金属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并通过验收方可保留,但不得扩建(增产不增污项目除外)。

(1)选址位于非环境敏感区、有环境容量;

(2)符合国家和省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3)污染物能够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地方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配套运行管理监控平台;

(4)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并通过认证。

2018年底,完成全市涉重金属企业原地保留审查工作,督促企业限期整治提升。

4、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全市涉重金属企业应积极采用最先进的成套技术及配套设备,或局部地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更换部分设备,采用自动化的控制系统,优化操作参数,提高产品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是我市工业重金属污染产生量较大的行业,该行业需全面推广三价铬镀铬、镀锌层钝化非六价铬转化膜等工艺技术。鼓励富山工业园区皮革鞣制加工企业采用蓝湿皮和成品革进行加工,减少生皮加工带来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大力推广高吸收铬鞣技术,鼓励企业使用无铬技术,减少生产环节铬的排放;推广铬鞣废液资源化利用技术,减少末端铬排放。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市电镀(含配套电镀)、鞣革等行业建设项目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且改、扩建项目要实现增产减污。大力推行金湾区及香洲区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对电子及半导体元器件生产过程中所有污染的源头控制,减小末端污染治理的压力。各相关部门应切实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督促涉土壤污染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落实清洁生产审核确定的重金属污染减排措施。到2020年,全市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延伸阅读:

附项目 《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征求意见稿)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土壤环境查看更多>土壤污染治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