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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城区涉及气味的企业(点位)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2018-02-06 08:13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废气治理VOCs排放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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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北石家庄印发《主城区涉及气味的企业(点位)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方案》中明确,对排查中发现的发酵类(制药、食品酿造等)、涉VOCs(工业涂装、板材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纳污坑塘或黑臭水体、医疗单位制剂和危废类等10类企业(点位)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进一步实施治理、升级改造等措施,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部问题完成整改;2019年10月前,有关企业搬迁完毕。

3月底前,涉VOCs企业完成整改。涉VOCs(工业涂装、板材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企业,要在今年3月底前整改完成。对排查发现的170家工业涂装、板材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VOCs排放点位,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对所有VOCs行业企业开展废气治理效果评估,凡是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实施整治提升。建立VOCs行业企业治理清单,实行“一企一档”台账式管理。督促工业涂装、板材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产生危废的企业,建立健全危废责任制。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主城区涉及气味的企业(点位)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推动省环保厅对我市主城区涉及气味企业(点位)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快改善省会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系列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排查中发现的发酵类(制药、食品酿造等)、涉VOCs(工业涂装、板材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纳污坑塘或黑臭水体、医疗单位制剂和危废类等10类企业(点位)存在的问题,通过进一步实施治理、升级改造等措施,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部问题完成整改,2019年10月前有关企业搬迁完毕。同时,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气企业环境问题,按照环保要求督促其整改到位,促进主城区环境质量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涉VOCs(工业涂装、板材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企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3月底

整改目标和措施:对排查发现的170家工业涂装、板材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VOCs排放点位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进一步统一治理提升标准,明确治理提升监管主体。所有涉及企业必须落实“一厂一策”,制定综合治理提升方案,强化源头管理。

一是对所有VOCs行业企业开展废气治理效果评估,凡是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实施整治提升。同时,强化源头控制,严格过程管理,深化末端治理,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生产工艺改进和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

二是建立VOCs行业企业治理清单。清单标注企业类型、特征污染物、排放节点等主要信息,明确治理提升时限、治理提升方式和执行标准等管理要求,实行“一企一档”台账式管理。

三是督促工业涂装、板材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产生危废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危废责任制,按照危废管理和贮存要求设置并完善危废库房,严格按要求存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督促企业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并按规定要求进行转移。

四是强化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强化对已经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装置企业的执法监管,增加督查巡查频次,确保稳定运行。

整改任务:

1长安区73家(主要集中在汽修厂)。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期间禁止喷漆;加快安装VOCs处理设施;落实各项危废措施;限期补办环保手续等,通过整改,确保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齐全,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桥西区17家(主要集中在小型汽修喷漆单位)。12个问题立行立改,对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处罚,完成VOCs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未整改到位前喷漆房停止作业使用。

3新华区33家(主要集中在汽修厂)。完成VOCs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未整改到位前喷漆房停止作业使用。

4高新区23家(主要集中在汽修厂)。企业设置危废库房,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存放于危废库房内,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转移。

5裕华区24家。企业设置危废库房,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存放于危废库房内;烤漆房加装废气治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擅自使用。

(二)医疗制剂和危废类企业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2月底

整改目标和措施:对排查发现的198家医疗单位制剂和危废类企业的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制剂生产、医疗污水处理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能力建设;淘汰落后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从严查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摸清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底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医疗单位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市卫计委牵头)。

二是加强医疗单位制剂和危废类企业产生源监管,严格规范医疗废物转移行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转移管理的刚性,督促医疗机构在转移前按要求报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转移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加强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的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市卫计委、市环保局牵头)。

三是运输单位应当具有道路运输企业的相应资质,对无资质运输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四是提高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能力,在确保已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并投入试运行,保证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48小时内清运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市环保局、市城管委牵头)。

五是淘汰落后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从严查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摸清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底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环保局牵头)。

六是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废气治理。制定污水处理单元、煎药室污染处理设备配置目录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和制剂室、煎药室无处理设施等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牵头)。

七是查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牵头)。

整改任务:

1高新区(37家)。制定《关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整治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组织人员随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认真梳理检查情况,总结监督执法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裕华区(20家)。制定《关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整治方案》,在全区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组织人员随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认真梳理检查情况,总结监督执法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长安区(88家)。制定《关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整治方案》,在全区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完善环保手续。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按照要求处理处置医疗废物,确保医疗废物及时转运,48小时内必须清运。

4桥西区(34家)。规范医疗废物存储场所,按照要求在暂存间张贴标识,督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按照要求和时限及时清运医疗废物。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按照要求处理处置医疗废物,确保医疗废物及时转运,48小时内必须清运。

5新华区(19家)。医疗单位及时与市医废处置中心联系,按照医废处置要求及时处理医疗废物;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按照要求处理处置医疗废物,规范医疗废物储存场所。辖区内医疗机构确保医疗废物及时转运,48小时内必须清运。

(三)垃圾转运站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和措施:对31座垃圾转运站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城区四区完成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喷雾除臭等设备的修缮工作;2018年-2020年逐年对现有普通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

一是对现有的生活垃圾转运站除臭喷雾等相关设施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第8条第7款完成修缮。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生活垃圾日常监管。主城区四区环卫部门加强对垃圾处理系统的管理。严格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在市区留存隔夜垃圾。在收集车卸料的同时,喷洒一定量的雾状液体,在液体中加入消毒剂,对垃圾消毒。每天工作结束后,对作业场地和容器、车辆进行冲洗,对垃圾房(箱、桶)垃圾的清理每次均应做到彻底干净无残留。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整改。

三是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桥西区日处理1200吨生活垃圾压缩站正式运行;裕华区开工建设日处理800-1000吨生活垃圾压缩站1座;高新区开工建设日处理400-600吨的生活垃圾压缩站1座。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是逐步改造市内各区现有小型普通生活垃圾转运站。按照要求配建渗沥液处理设施并按照全密闭建设。生活垃圾前端运输推广使用小型环保密闭车辆,2018年全部实现垃圾密闭化运输。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公共厕所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3月底

整改目标和措施:对23座公共厕所进行集中专项整治;2018年-2020年每年新建100座环保公厕。

一是主城区四区完成现有旱厕和非环卫部门管理的公厕的升级改造,修缮现有设施,增加喷雾除臭等相关设备。2018年3月底前完成23座公共厕所整改工作。

二是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每年新建100座环保公厕。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纳污坑塘或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园林局

整改时限:2018年2月底

整改目标和措施:市城管委对排查发现的1处黑臭水体,市环保局对排查发现的4个纳污坑塘分别进行整治,查清查实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力量,利用生态环境监督微信平台,开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二是涉及纳污坑塘或黑臭水体的区政府按照《石家庄市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整治重点,细化、量化整治目标,建立台账、逐一造册备案,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黑臭水体或纳污坑塘的修复工作并确保监测达标。

整改任务:

1方村雨水坑。隶属裕华区方村镇方村,位于方村村南,由雨水和村民生活废水汇集而成。(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裕华区政府)

2东京北村雨水坑。隶属裕华区方村镇方村,位于东京北村东南角位置,主要由雨水和村民户排放的污水汇集而成。裕华区政府立行立改,利用冬季非雨季节对污水坑进行填埋,填埋后对路面进行修复,将东京北村的雨水直接通过管道进入环城水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裕华区政府)

3南高营搅拌站。污水处理厂直排到环城水系排水沟,水无异味,河内有垃圾。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对排往环城水系水渠的监管,及时清理垃圾。同时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长安区政府)

4凌透村村北纳污坑塘。此坑为凌透村生活污水,没有市政管网,无污染处理设施。长安区政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利用凌透村生活污水坑建设一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并对周边进行绿化。(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长安区政府)

5铁路南公寓北黑臭水体。位于汇通街道办事处铁路南公寓北侧,长度约20米,宽15米,为南栗明渠遗留,存有生活污水和周边单位排水。市城管委督促桥西区政府和市园林局坚持属地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南栗明渠黑臭水体的修复工作并确保监测达标;桥西区政府切实做好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涉水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涉水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切实维护好辖区内地下水体安全。(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桥西区政府、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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