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苏州: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2018-04-11 08: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防治苏州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表2 57种挥发性有机物(原PAMS物质)

 

(二)自动监测

监测项目根据目前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际具备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表2中除乙炔、乙烷、乙烯及十二烷以外的53中挥发性有机物;表3中所列13种醛酮类物质均无监测能力。

四、监测时间及频次

VOCs监测时间、频次具体要求如下:

(一)手工监测

手工监测频次为1次/6天。我国臭氧污染较重的时段通常出现在春夏或夏秋季,一般持续6个月。在污染较重的春夏或夏秋季(共计6个月)开展手工监测,其余月份不监测。监测时段为4月-9月。

手工监测采样方式分为罐采样和采样管采样两种方式。罐采样方式主要采集表2所列的目标物,采样管采样方式主要采集表3所列的目标物。两种采样方式的采样时间及频次见表4。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挥发性有机物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苏州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