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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2018-05-15 10:35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生态环境环保督察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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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印发《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二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沪经信节〔2017〕482号),上海雄琥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联钢紧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目前,3家企业已全部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8.2全市有2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存在重金属超标情况,18家存在出水重金属超标情况,且6家长期超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经核对,本市共有2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泥重金属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中表2选择性控制指标及限值的情况。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和安全处置为最终整改目标,严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农用,对计划用于园林绿化的污泥,要求使用前每批次开展监测,不满足园林绿化标准的污泥必须采取单独填埋、焚烧等安全处置方式。29家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均得到安全和妥善处置。

(2)经核对,整改前本市共有2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存在重金属超标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沪环规〔2017〕5号)、《关于做好2017年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自〔2017〕117号),加大对一类水污染物产生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重金属超标的源头在于纳管企业重金属超标排放或污水处理厂收纳范围内重金属排放总量超标。通过分析梳理、排查问题和落实整改,2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实现出水重金属达标排放。

(3)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对污水处理厂一年内有重金属指标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情况的,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按分工对该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新建、扩建涉及相关重金属指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实施区域限批(不增加产能仅实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改项目除外)。污水处理厂相关重金属指标连续三个月稳定达标排放,再解除限批。二是实施自动监控。对保留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2017年底前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和总排口安装相应的一类水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或固定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街镇和工业园区的属地发现和报告责任,防止违法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回潮。

8.3金山区有17家涉重企业无环评手续或“批建不符”,长期违法排污,2013年以来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重金属指标长期超标。涉重企业周边河道重金属污染严重,督察组对横塘港和王家泾两处水体采集水样监测,镍浓度分别为6.66毫克/升和4.0毫克/升,超过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2倍和8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订并落实《金山区电镀行业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揽子妥善解决电镀企业生产线环保合规性问题。15家电镀企业中,4家纳入产业结构调整已关停,11家违法违规生产线已应拆尽拆、合法合规生产线提前纳入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同时,区环保局制订加密监测监察方案,督促电镀企业落实整改,以达到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要求,确保重金属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制订并落实《金山区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整改方案》,全面梳理电镀企业外其他隐患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名单,完善涉重金属排放监管企业名单。对污水处理厂沿线泵站和管网开展地毯式排查监测,锁定重点超标泵站、重点排放区域和主要排放规律,从而锁定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超标区域采取驻点执法检查,由镇政府对重点超标窨井周边的重点隐患涉重金属排放企业采取驻厂检查。发动“全民行动”,在全区大力广泛实施环保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充分调动公民举报以重金属超标排放为重点的危害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通过采取以上一系列有力措施,自2017年5月下旬起,实现污水处理厂进出口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在市环保局组织的两次飞行检查中,均稳定达标排放。

(2)2017年8月,横塘港、王家泾已完成河道整治任务。2018年3月,河道底泥已运至老港填埋场妥善处理。4月,委托第三方开展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8.4奉贤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出水重金属超标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奉贤区3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重金属浓度已连续稳定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泥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

(2)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重企业排污行为的通知》,要求现有企业必须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提标改造,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安装在线监测、污水流量计、污水留样系统。2017年底前未完成整治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目前,15家仍在生产的企业均已采用工艺改造、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停止部分生产线或限产等措施,同时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

(3)2017年以来,奉贤区查封了7家违法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联合专项检查,共出动158人次,检查37批次,检查单位96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起,查封7家违法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起。

8.5嘉定区3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镍浓度频繁超标,污泥重金属长期超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重金属浓度始终稳定达标,上海嘉定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金属出水镍浓度已从2016年的0.096毫克/升下降至0.02毫克/升以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05毫克/升),该厂目前持续达标。3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均运至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安全填埋处置。

(2)印发《嘉定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嘉府办发〔2017〕24号),对区域内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实施重点区域泵站窨井溯源排查,对14个重点节点窨井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其中对10个窨井连续实施40余天监测),并对疑似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全面现场核查,最终锁定重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61家。

(3)按照“淘汰一批、停产整治一批、持续减排一批”的分类整治要求,全面推进全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工作。上海嘉定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外冈镇和嘉定工业区(北区)针对应执行关闭和停产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持续开展每日巡查,防止企业“死灰复燃”;区环保局会同街镇对已关停企业的废液废渣强化监管,对停产整治后申请复产的企业开展现场验收,对不符合复产条件的企业要求继续执行停产整治。

(4)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嘉定区先后多次召开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会议,集中约谈企业。同时,集中开展专项执法,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监察341户次,监测297户次,立案查处企业28家,责令停产整治2家,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起。2017年,已关停上海六贤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上海沪嘉钙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南翔电镀有限公司和上海卓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8.6青浦区10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有5家污泥重金属(主要为总铜、总锌、总镍、总铬)超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印发《青浦区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企业整治实施方案》(青环保〔2017〕48号)。各街镇、工业园区对辖区内金属表面处理、涂装、不锈钢清洗等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摸涉重金属排放企业70家。同时,加强纳管企业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青浦区出动380批次、852人次,对全区范围内544家纳管企业进行检查,查处涉重金属违法排污、超标排污企业21家,罚款372万元,对56家涉重金属排水户的法人代表或实际经营者进行行政约谈,另对排污情节恶劣且严重污染环境的17家企业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33人,强制查封17家企业。

(2)已关停上海得益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环讯电镀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华昌热镀锌厂、上海稳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等电镀、涂装企业10家。2017年9月,徐泾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星科金朋(上海)有限公司被关闭;10月,徐泾污水处理厂污泥重金属全部达标,上海展华电子有限公司被列入动迁计划,届时徐泾污水处理厂污泥重金属可稳定达标。

(3)污水处理厂污泥重金属每月监测1次,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每两周监测1次。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重金属已稳定达标,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练塘污水处理厂、华新污水处理厂污泥重金属明显下降,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农用标准;白鹤污水处理厂污泥重金属含量有所改善。除青浦、朱家角两个重金属指标长期稳定的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堆肥外,其余污水处理厂污泥均送至老港实施单独安全填埋。2017年8月起,青浦区所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经干化或堆肥后全部运至老港卫生填埋。

9.1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上海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6年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已建成的5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的10个,仅占总处理能力4%。截至目前,有21座污水处理厂仍在执行二级排放标准,占总处理能力68%。

整改时限:各提标改造工程均已开工,2017年底前石洞口和所有郊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竹园第一和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完成,白龙港污水处理厂2019年底前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正在积极整改推进中。

截至2017年底,奉西、松东等26座郊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建成通水。竹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建设施主要结构完成90%,生物反应池、鼓风机房、浓缩脱水机房设备安装全部完成;竹园第一、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各地块基坑维护基本完成,土建招标基本完成,设备标1,2已完成,其它陆续招标中;海堤达标工程、北部土建工程桩基完成;PHC管桩、劲型复合桩基本完成。

10.1中心城区雨污混接导致每天约20万吨污水直排;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泵站平均每日放江量达97万吨,其中旱流放江量15万吨;城区四大污水处理厂平均每日溢流量达40万吨。

整改时限:已开展中心城区雨污混接调查和试点;2017年6月底前14座中心城区泵站截污改造全面开工;2017年底完成中心城区建成区雨污混接调查、改造试点和14座泵站截污改造;2020年底基本解决市政管道雨污混接、四大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正在积极整改推进中。

(1)截至2017年底,中心城区14座泵站截污设施改造工程中,普善、宜川东、北虹南、交通南、曹安线、张庙、国和、真南北、淞南、北虹北、民主、真大泵站等12座泵站已完成防汛泵站截污设施改造工程,大上海泵站、佳木斯泵站已功能性停用。

(2)雨污混接调查和混接改造工程中,各相关区均已委托专业单位对排水管道、检查井、排放口和排水户出水管开展混接调查。截止2018年3月,全市基本完成雨污混接调查工作,同时,宝山、嘉定、松江、奉贤、杨浦、青浦、浦东、长宁、普陀、闵行和虹口等11个区已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工作。

原标题: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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