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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18-05-15 13:21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环保督查生态环境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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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汉中市

宁强县刘家坪铜矿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矿山坑涌废水治理方案》,并完成废水处理工程。其中825#、920#、970#矿洞坑涌废水完成集中回收处置,去除坑涌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回收废水已达到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四)安康市

1.宁陕县东阳石材厂完成生产废水沉淀和回用系统改造,对底泥脱水处理,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脱水后的底泥进入弃渣场处理。

2.对干化池、沉淀池四周进行硬化、绿化处理。

3.宁陕县环保局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对企业进行了处罚。

四十四、蓝田县东山麻岩矿、大岔沟花岗岩矿和户县栗峪石料矿均位于秦岭限制开发区,在未取得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准入手续的情况下,两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前后仍违规向三家企业颁发采矿许可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蓝田县国土资源局以蓝国土资发〔2017〕222号文件注销了大岔沟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以蓝国土资发〔2017〕223号文件注销了东山麻岩矿采矿许可证;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鄠邑分局以鄠国土发〔2017〕7号文件注销了鄠邑区栗峪石料矿采矿许可证。

(二)蓝田县东山麻岩矿未正式投产,未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大岔沟花岗岩矿,修筑了进入矿山的道路,未正式投产。2016年12月,蓝田县已对该矿区进行了恢复治理,覆土3000余立方米,种植松树4000余棵。

(三)鄠邑区栗峪石料矿编制了《鄠邑区栗峪建筑石料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勘察报告》和《鄠邑区栗峪石料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设计》,累计投资210.72万元,完成渣石开挖约9.1万方、修整坡面约2万平方米、临空面浮石清理519方、铅丝笼围挡墙550米、裸露岩面防护1890平方米、覆土约1.3万方、植树1430棵,撒播草籽约2万平方米,地质环境治理区总面积40亩,其中生态恢复面积30.4亩。

四十五、渭北“旱腰带”区域地处关中平原和陕北黄土高原之间,森林植被稀少、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是陕西省水泥、石灰、石料主要来源地。督察组根据遥感监测数据解析,该区域仅韩城、蒲城、耀州、泾阳、凤翔等5县(区)就有采石地块260多处,较2013年新增13处,采石总面积2700多公顷,较2013年扩大14.4%。监测区域中,泾阳县采石地块最多,占地块总数39%,面积为800多公顷,占总面积29%。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集中开展违规采石专项整治,渭北“旱腰带”地区采石矿山数量由2014年底的353家减少到109家,减少69.1%。

(二)及时制定《陕西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全面停止各类保护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探矿权监督管理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和《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三)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各市按照《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韩城市:对新增的两处采石场进行彻底整改,采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的方式,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并由矿山企业对开采区域进行恢复治理。蒲城县:对本行政区内所有开山采石企业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不达标、生态破坏严重的采石场予以关闭,同时对尧山镇西山七组北部非法采石进行了立案查处。耀州区:全区共有34家采石企业,全部纳入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范围,已先后注销27家,对主体责任灭失和注销的采石点正在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将部分采石点纳入山水林田湖治理项目进行恢复治理。剩余的7家采石企业拟保留4家,关闭2家,整合1家,目前3家正常生产。泾阳县:没有发现新增采石地块,对口镇吊庄地区实施生态修复治理试验段项目,累计投资2449万元,采用假山叠石、生态袋植、基策喷会、彩绘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已于2017年7月底完工。凤翔县:加快整合进度,12个采石企业整合为3个,同时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由财政补助157万元对凤翔县川口河矿区实施绿化美化工程。

(四)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全省共调查矿山3970个,调查面积7448.72平方公里,查明了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价,划分了10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区、预防区、治理区,建立了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提出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和《渭北“旱腰带”开山采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

(五)有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环境明显改善。渭北地区各市采取工程治理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分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先后累计投入资金10.38亿元,治理项目52个,恢复治理面积16463.62亩。咸阳市:陆续投资5500多万元,对泾阳县嵯峨山、礼泉县九嵕山、乾县五峰山、永寿县娄敬山等沿山区域的废弃、关闭矿山利用覆土造林、挂网喷播等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治理恢复,修复岩石裸露区近600亩,治理恢复面积5781亩。特别是泾阳县口镇吊庄治理恢复试验段成果显著。宝鸡市: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治理恢复已见成效。投入资金1326.86万元,开展18个恢复治理项目,恢复治理面积396.3亩。韩城市:在芝川镇、金城区、新城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治理面积420亩,采用先进技术,投入费用约2.04亿元,效果显著。渭南市:9个治理示范点治理面积4477.325亩,2017年治理面积665.325亩,工程投入经费4.7579亿元。铜川市:投资2.9亿元实施17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有13个项目竣工,治理废弃矿山面积8600亩,其中恢复耕地3800亩、林地1040亩,种草2724亩,植树17.4万株。利用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实施耀州区一、二、三道桥废弃矿山、药王山遇仙谷废弃矿山及耀州区沮锦废弃矿山等治理项目,目前进展顺利。

四十六、现场抽查发现,泾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向采石企业供应建设用电及炸药,该县四星友谊、汇通等14家采石企业在未取得采矿证情况下,持续违法建设和生产;淳化县整治工作不力,圆通、薄达等7家采石企业在整治期间违法开采。大量违法违规采石导致部分区域生态破坏严重,造成大片山体自然植被遭到破坏,监测发现破坏面积最大一处多达530余公顷。泾阳县口镇20多公里山体迎坡面全被破坏,与其相邻的淳化县自然植被破坏、山体裸露问题也十分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咸阳市委、市政府先后4次召开全市整改工作推进会,市级领导每季度带队下沉县区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问题整改。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石现象。持续加大“旱腰带”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力度。泾阳县对矿山进出路段进行封堵,设置固定巡查站点;礼泉县深入清理关闭矿山的设备,防止死灰复燃;乾县多部门联合成立了矿山综合执法办公室。在矿山进出口加装水泥墩、设立限宽限高门和警示标志牌,24小时值班蹲守,并加装网络监控设备,通过电脑、手机对矿山道路实时远程监控,矿山秩序明显好转。

(二)持续加大对生产矿山的日常监管。礼泉县、乾县、泾阳县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对冀东、海螺、声威等4家持证采石矿山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全面依法履行采矿权人义务,彻底杜绝非法开采现象。公安部门共对20家违法开采企业立案查处,对企业人员中的3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市县监察部门共对5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

(三)对泾阳县嵯峨山、礼泉县九嵕山、乾县五峰山、永寿县娄敬山等沿山区域的废弃、关闭矿山及矿区高陡边坡、采坑、排土场、堆料场、进矿道路等进行全面治理恢复,修复岩石裸露区近40万平方米,治理恢复面积5781亩。

四十七、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收缴不足,仅渭南市本级发证的采石矿山近三年应缴纳保证金约330万元,但实际缴纳仅约30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由于上报数据有误,渭南市对近三年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工作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核实。2014年-2016年市级发证的采石矿山企业共6家,其中白水县雁门建材股份合作公司2014年已整合关闭,不需要缴纳保证金;陕西蒲白尧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合阳县金水桥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蒲城县恒生油业有限责任公司卧虎山厂料供应场、陕西省澄城县壶梯山水泥厂4家采石企业因开山采石整治2015年初已经关停,只需缴纳2014年保证金,以上5家企业共需核减保证金196.9万元。应缴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由330.6万元核减为133.7万元,现已全部缴纳到位。

(二)中央已经明确取消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在国家新政策出台前,将积极探索保证金转为基金储存相关政策的调研,对责任主体灭失的废弃矿区和历史遗留的峭壁陡坎,由县级政府筹集资金,以自然恢复为主,结合工程治理,有序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十八、督察发现,有14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存在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省林业厅印发了《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期限,制定了任务清单,落实了责任分工。认真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教训,省环保、林业、国土、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将范围扩大到全省61个自然保护区。共排查自然保护区问题87个,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各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理,立行立改的47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二)认真开展核查清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制订了《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正按程序报审。经统计,我省共有21个采矿权矿区范围与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探矿权矿区范围与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不同程度重叠。其中秦岭地区:采矿权18个,扣减退出3个,已关停11个(注销8个),4个正在核实保护区坐标下一步进行扣减或退出;探矿权21个,已缩减退出4个,注销5个,12个正在退出过程中。

原标题: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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