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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18-05-15 13:21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环保督查生态环境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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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2013年以来,中石油长庆油田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违规在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新建油井124口,督察时长庆油田仍有105口油井违法生产。

整改进展情况:该任务整改时限为2017年5月-2020年12月,目前正在分步实施,积极推进。

(一)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停产的22个油井井场地面设施已全部拆除。其中,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在桥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17个油井井场地面设施已全部拆除,6个井场的林业用地审批手续到期已收回,6个井场已全部进行了绿化恢复植被;长庆油田分公司在桥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5个井场地面设备已全部拆除并对油井进行了封堵。

(二)长庆油田公司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内油田生产设施退出与生态恢复方案》和配套的《封井作业井控设计》《封井作业施工方案》,剩余的40个井场105口油井将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关停退出自然保护区,其中2017年计划关停的8个井场已全部关停,并完成了封固作业。

五十三、陕北地区2016年发生原油管道泄漏事件21起,较2015年的28起虽有下降,但仍呈多发态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制定《2017年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暨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省安全监管局先后与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除原油集输管道泄漏重大隐患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延安、榆林市行政区内的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

(四)针对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发生的两起原油泄漏事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约谈该公司,要求认真按照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双预防机制建设的要求,不断强化井场安全管理,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石油管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挂牌督办的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96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已完成治理。

(五)延长油田公司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集输管线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行输油管线分级监管,健全输油管线“一线一档”“一患一档”档案资料;修订《管线泄漏专项应急预案》,增加防泄漏应急物资储备投入,合理布局管线沿线应急物资储备点,现场应急处置卡实现关键岗位全覆盖。目前,所有集输管线均受控运行。

(六)2017年共发生原油管道泄漏事件5起,比2016年减少16起。

五十四、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对易泄漏的集输支线排查不够,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对已排查的原油管道泄漏隐患整治不够及时,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抽查发现,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所属第四、第六、第八采油厂有10条隐患管线尚未开始整治,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

1.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实施领导干部和巡线人员网格化管理,落实包抓责任,对239条在用输油主干线进行提级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点、薄弱环节巡查频次,实现集输管线排查“零盲区”。同时,外聘专业检测机构,通过探坑检测、外防腐层检测技术,已完成199条输油管线检测,精准测算管线腐蚀速率和剩余寿命,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2.制定输油管线复检、检测方案,在检测的基础上对每条集输管线进行风险分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和完善输油管线“一线一档、一患一档”档案资料。对运行8年以上的管道进行开挖检查修复,对分公司7个输油场站在输油管道进站、出站和站内易腐蚀位置、易发生油品渗漏位置设置观察孔,加强日常巡检。

3.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组织人员对所辖线路易滑坡地段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各个原油泄漏观察孔的检查力度,定期进行检查,查看观察孔是否牢固完好,是否有破损现象,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二)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

1.制定《2017年陕北原油管道泄漏整治工作方案》,对108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的96项)建立管道检测机制,构建管道管控、领导责任、建设标准、运行监控、隐患排查、综合治理、评价考核等七大体系,编制《长庆油田公司油气集输管道管控体系管理手册》《油气泄漏预防与应急处置方法视频宣教片》,加大原油管线泄漏的应急处置技术培训。组织完成陕北油区输油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已通过省环境保护厅审查。

2.2017年,共组织7次管道隐患排查,分别对通过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途经市政管网、穿跨越河流等重点区域的原油管道进行深入排查,对查出问题划分等级,逐一登记造册。通过清水试压、仪器检测、人工巡护等手段,提前发现泄漏隐患,全年共清水试压管道10347千米,检测3386千米。加强管道周边环境的动态监控,防止第三方因标识警示不清、管道走向指示不明等盲目施工,引发管道泄漏。加大管道内防腐工艺技术应用,全面推广在线内涂管道内防腐工艺。加强油区治安巡查,严防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集输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

3.长庆油田分公司的10条原油集输泄漏管道,其中4条为省环境保护厅管道隐患治理督办项目,6条为第四采油厂腐蚀检测出的隐患管道。督办的4条管道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已完成整改治理。第四采油厂检测出的6条隐患管道已全部完成管道更换。

五十五、榆林市定边县和靖边县共有低产或废弃的“边缘残次”油井366口,其原油开采过程中存在就地明火加温脱水,渗坑排放含油污水,污油泥就地洒落或去向不明等问题,环境污染突出。目前靖边县已将“边缘残次”油井关停拆除,定边县“边缘残次”油井暂时停产,但环境污染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省国土资源厅和榆林市分别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出台了《“边缘残次”油井专项整治方案》《榆林市油气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榆林市“边缘残次”油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以及《长庆油田“边缘残次”油井环保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时间步骤、主要措施和相关责任。

(二)通过对366口“边缘残次”油井全面排查检查,确定共有封堵油井152口,规范管理油井214口。按照“一井一册”的要求建立了366口油井的监管台账,全面掌握了榆林市“边缘残次”油井的基本情况和现状。

(三)366口“边缘残次”油井就地明火加温脱水装置已全部取缔,对含油污水、污油泥按规定进行了处置;定边、靖边县境内无利用价值,要求封堵的油井,已彻底完成油井关停、设备拆除、井口封堵、土壤监测、井场平整等封堵工作。其中,135口达到复垦条件的“边缘残次”油井(定边县境内84口,靖边县境内51口)已完成技术封堵;用于其他用途的油井17口(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第二项目部保安队驻地的4口,用于地方道路建设拌合站的1口,位于陕西境外的12口);其余214口油井全部停产整改,并修建了“两池一渠一槽”(不含少量长期停产油井),待环保整改达标后,进行规范管理。下一步,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督导油井企业履行相关环保手续,按照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单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进文明井场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前,规范管理油井不得恢复生产。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边县政府出台了《违法案件举报制度》《部门联动制度》《动态巡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和《油气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考核制度》等五项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油区秩序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了“边缘残次”油井井场管理制度,并将《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和《井场环保管理制度》悬挂在井场醒目位置,全面维护油区生产安全、环境安全。

五十六、陕南地区现有尾矿库244座,约占全省总数78%。目前,安康、商洛,汉中三市有15座“头顶库”未治理,15座尾矿库未完成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任务;其中商洛市还有2座“无主库”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

整改进展情况:该任务整改时限为2017年5月-2018年12月,目前正在分步实施,积极推进。

原标题: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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