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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8-05-30 14:41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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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杭州富阳区造纸企业127家,2016年造纸废渣产生量达8.77万吨,处置量仅3.03万吨,存在巨大的处置缺口,导致不少企业非法转移造纸废渣。2015年底绍兴诸暨市发现多个富阳区造纸废渣倾倒点,省环保厅要求富阳区对倾倒废渣进行处置,但富阳区政府没有重视,2017年4月和7月,诸暨市、衢州常山县又相继查获多起富阳区造纸废渣倾倒案件,倾倒量约6万多吨。虽然此后富阳区开始清运工作,但全区目前仍堆有废渣近14万吨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环保厅。

整改时限:2018年8月底前。

整改目标:提升造纸废渣处置能力,完成堆存造纸废渣清理处置。

整改措施:

1.提升处置能力。在原有4个处置点700吨/日废渣处置能力基础上,2017年12月底,新建投运造纸废渣处置点3个,提升处置能力1000吨/日,已完成对非法倾倒于绍兴诸暨、衢州常山等地的近7万吨造纸废渣现场清理修复工作,并装运回富阳安全暂存。充分发挥7个废渣处置点的处置能力,加快对富阳区存量造纸废渣和从诸暨、常山清运回富阳的相关废渣的处置工作,2018年6月底前处置存量10万吨,8月底前基本处置完毕。

2.加强监督管理。对造纸废渣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实施点对点签约、转移联单、申报备案管理,做到造纸废渣产生清晰、转移清晰、处置清晰、责任清晰。开展多形式、高频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填埋、焚烧废渣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行为。

3.加快产业转型。根据“拥江发展”和“三看四态促转型”的发展战略,启动江南区块新城建设,逐步腾退江南新城范围内的工业企业,争取2020年年底前完成造纸企业的关停并转,从源头上解决造纸行业产生的区域性环境问题。

四十四、温州市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大量生活污水放江直排。督察发现,温州市主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合计35万吨/日)未按期建成投运,2016年每天平均通过泵站直排污水达21.3万吨,其中鹿城区灰桥泵站每天直排12.9万吨进入瓯江。温州主城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雨污混接普遍、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滞后,导致城区温瑞塘河污染严重,常年通过调水来改善水质感官

责任单位:温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环保厅。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建成主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2019年12月底前,主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目标:提升市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解决污水直排漏排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2017年12月底前,西片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工程已全面建成投运,新增处理能力15万吨/日;2018年2月底前,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主体基本建成,实现20万吨/日通水,2018年6月底前,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40万吨/日全部建成投用,基本解决市区污水直排瓯江问题。

2.深入开展主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39处破损、雨污混接网点的止水堵漏整改,完成对建成未移交的150个标段城镇污水配套管网的整改和验收移交,制定出台排水管网整治两年攻坚行动计划,强力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改造,明确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实施。

3.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科学调度污水,优化处理工艺,着力提升污水处理总量,进一步强化污水管网运行监管,深入开展管网检测,及时整治、修复破损、错位管网,控制非正常污水总量。

四十五、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部分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泵站直排钱塘江,雨季尤为突出,其中四堡泵站2015年以来溢流污水约6580万吨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环保厅。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2018年12月底前,解决晴天污水溢流排放问题;2019年12月底前,污水处理能力与城市发展相匹配并适度超前。

整改措施:

1.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18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20万吨/日规模),杭州市余杭区南排七格污水处理厂的约12万吨/日污水纳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减轻七格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2019年12月底前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30万吨/日规模)稳定达标运行。

2.加快分流改造。根据杭州市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总体原则,加快主城区雨污水管网混接及截流设施现状调查工作,并分单元、分阶段制定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计划,大力推进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减少七格污水处理厂纳管水量。

3.优化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主城区污水系统建设规划,加快完成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对主城区污水增量进行预估,规划建设与之匹配的收集、转输、处理系统,确保系统建设不滞后。

4.强化长效监管。加强对在建工地、工业园区内部及周边市政排水设施监管,对存在影响设施运行,违法排水行为,对相关责任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四十六、绍兴嵊州市、新昌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两地合用嵊新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污水经常溢流曹娥江

责任单位:绍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环保厅。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污水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污水不溢流。

整改措施:

1.加快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3月底前,完成嵊州市城区109个雨污混排口、8个旧住宅小区雨污分流和嵊州大道截污纳管改造。

2.落实应急处理措施。2017年5月,已制定出台嵊新污水处理厂进水超量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超负荷运行工业企业错时和减排、限排、停排措施,防止过渡时期发生污水溢流问题。2017年9月,已建成投运2万吨/日污水应急处理设施;2018年4月底前,新昌县1万立方米以上应急调蓄池建成运行。

3.加快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7.5万吨/日的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018年6月底前投入运行,彻底解决污水溢流。

原标题:浙江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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