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当有足够的毒性效应数据(通常指有 10-15 个以上,包含至少 8 个不同生物种类的毒性效应数据 EC x ),优先选用毒性效应浓度 EC 10 及 SSD 法进行毒性数据外推估算PNECsoil 。当数据类型和质量不符合 SSD 法要求但符合排序分布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排序分布法估算预测无效应浓度 PNEC soil 。
(2)当生物种类和营养级别单一,毒性数据为 L(E)C 50 或 NOEC 且生态毒性数据量较少(不足 10 个)时,可采用评估因子法(assessment factor, AF)进行毒性数据外推,以便在必要时制定污染物的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临时值,待毒性数据量足够时,仍需按照 SSD外推法对基准值进行修订。
7.1 物种敏感性分布法外推
7.1.1 数据归一化
7.1.2 拟合函数的选取
选用 Burr III、Log-normal、Log-logistic、Weibull 及 Gamma 等拟合函数分别对归一化到不同土壤条件下的 EC 10 进行拟合,优先根据均方根误差(root mean square error,RMSE)确定最佳的拟合函数。不同拟合函数及拟合优度的评价方法见附录 C。
7.1.3 PNEC soil 值的推导
(1)分别依据生态物种和生态过程的最佳拟合函数曲线计算不同生态保护水平下的危害浓度 HC x ,不同用地方式下的生态物种及生态过程保护水平和危害浓度见表 1。
(2)制定自然保护地、农用地和公园用地方式下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值时,若需要将短期效应毒性数据外推到慢性毒性数据、将实验室数据外推到野外并考虑测试生物种内和种间的差异,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危害浓度除以 1-5 的安全系数得到 PNEC soil 值;制定住宅和商服及工业用地方式下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值时,不考虑安全系数。
(3)安全系数与曲线拟合时采用的毒性效应水平、污染物的活性以及用地方式有关。
对于自然保护地,农用地和公园绿地,当同时满足①毒性效应水平为 EC 10 ②毒性实验开展前土壤经过长时间老化或淋溶处理两个条件时,安全系数取 1;以上任意一个条件不满足时,安全系数的取值应当根据实验或模型(老化效应实验、淋溶模型等)来决定,在无实验或模型的情况下需要根据专家判断来确定。
7.2 排序分布法外推
(1)将筛选得到的生态受体(陆生植物、无脊椎动物、土壤微生物等)或生态过程(有机质矿化、硝化作用、酶活性等)的 EC x (有不同响应水平时,优先选择或转化为 EC 10 )分别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到毒性数据序列。
(2)按照公式(2)计算毒性数据在序列中的百分位数:
(3)将某一数据的百分位数(j)分别与生态受体或生态过程的 EC x (优先选择 EC 10 )作图,选用 Burr III、Log-normal、Log-logistic、Weibull 及 Gamma 累积分布函数进行拟合。
(4)根据土地利用方式,选择不同百分位数求得 EC 10 的分布预测值(ESSD 10 )。自然保护地、农用地、公园用地、住宅用地、商服及工业用地百分位数分别设为 5%、5%、20%、40%和 50%。
(5)制定自然保护地、农用地和公园用地方式下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值时,若需要将短期效应毒性数据外推到慢性毒性数据、将实验室数据外推到野外并考虑测试生物种内和种间的差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 ESSD 10 除以 1-5 的安全系数得到 PNEC soil 值,制定住宅和商服及工业用地方式下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值时,不再考虑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取值方法同 7.1.3 中规定的方法。
7.3 评估因子法外推
选择毒性数据的最低值,根据表 2 所列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估因子(AF),用毒性数据最低值除以评估因子估算 PNEC soil 值。
8 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值的确定
(1)以 SSD 外推获得的 PNEC soil 值作为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值。
(2)当现有数据不能满足 SSD 外推法时,也可使用排序分布法或评估因子法外推获得的 PNEC soil 作为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临时值。
(3)基准取值一般保留 2 位有效数字,单位用 mg/kg 表示。
9 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的审核
9.1 基准的自审核项目
土壤环境基准的最终确定需要仔细审核基准推导所用数据以及推导步骤,以确保基准合理可靠。自审项目如下:
(1)使用的毒性数据是否可被充分证明有效。
(2)所使用的数据是否符合数据质量要求。
(3)急性毒性数据中是否存在可疑数值。
(4)慢性毒性数据中是否存在可疑数值。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月19日,原重庆钢铁集团原址场地治理修复工程(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示范项目)二阶段实施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是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199.66296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渝隆环保有限公司,报价1179.391857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永清环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防、控、治、管为主要手段,切实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文如下: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攀枝花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022年12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共18个地块,详情如下: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现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予以公开,详见附件。附件: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2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鄂环办函〔2022〕20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11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范围、要求和职责等,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有效管控我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此外,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严厉打击涉土壤、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警示和宣传,为地方提供借鉴经验做法,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3起查处涉土壤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例、3起未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违法生产行为的典型案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23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本规定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以下三类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中,拟变更土地用途或其土地使
近日,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中心郑丽萍助理研究员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生态毒理学报》“土壤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专辑发表了题为《基于保护生态的土壤基准值制订关键技术研究—以美国和澳大利亚为例》的学术论文。文中对美国和澳大利亚基于保护生态的土壤基准制订关键技术进行系统总结凝练,从两国的制订策略和关键推导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比对了两国的基准值制订技术要点。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与土壤分布特点,给出了我国当前土壤基准研究的科研建议与意见。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人体健康土壤环境基准制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人体健康,科学、规范地制定人体健康土壤环境基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定人体健康土壤环境基准的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农产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制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规范地制定保障农产品安全的土壤环境基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定保障农产品安全的土壤环境基准的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
土壤环境基准/标准研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面的基础性问题。了解和解决其所涉及的这些基础性问题,是土壤环境基准/标准是否科学准确并在国家层面上能否全面应用的前提。本文从土壤环境基准/标准研究相关的概念及其内涵、基础方法标准化、生物受体的选择和变量归一化4大方面阐述了土壤环境
4月5日,河北省2024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签发,要求各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持续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河湖库管理保护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河北省2024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
10月10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淮安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75841645.37元,工期150天。项目占地面积62000㎡,总设计规模4万m3/d,其中人工湿地工程设计规模2.8万m/d,中水回用工程污水厂尾水回用规
10月4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淮安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重发公告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拟确定中标人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5841645.37元。淮安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PC+O)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
9月25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的中标人公告,项目中标单位为江苏邮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中标价34919.16万元,工期300天。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生态安全缓冲区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作出十余处修改,并于宁夏人大官网发布修改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内蒙古人大7月31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该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
1月6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发文,要求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维护全省生态安全。全文如下: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2]36号),全省8个设区市的16个项目列入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试点项目,并提供7426万资金支持。包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玉莲河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等。关于
近日,丽江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如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成为出席代表热议的话题之一,多位代表提出建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亮兵、李德祥代表建议,要高度重视金沙江沿岸污水治理工作,加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金沙江沿线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薄弱,要加大建设力度。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测司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工作的规范性,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实施技术管理。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
生态安全缓冲区是指生态空间中具有消纳、降解和净化环境污染,抵御、缓解和降低生态影响的过渡地带,具有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稳定生态系统与碳中和等多种功能。近年来,江苏省持续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通过在太湖、长江、京杭大运河等重点流域建设人工湿地、郊野公园等,因地制宜构建生态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