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鹤壁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日前印发,详情如下: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暂行办法和鹤壁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鹤壁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 年 7 月 31 日
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我市空气质量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鹤壁市各县区(包括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的生态补偿。
第三条 根据省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目标,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 3 项因子,即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浓度、细颗粒物(PM 2.5 )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第四条 生态补偿资金按月度兑现,按以下方法计算:以全省空气质量月平均值为考核基数,按 5 级阶梯标准计算,由市财政局根据市环保局计算结果于下月兑现。
1.PM 10 因子生态补偿标准。
(1)当月 PM 10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1—10 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一阶梯扣收标准(2 万元/微克)。
(2)当月 PM 10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11—20 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二阶梯扣收标准(4 万元/微克)。
(3)当月 PM 10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21—30 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三阶梯扣收标准(6 万元/微克)。
(4)当月 PM 10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31—40 微克的部分,实行第四阶梯扣收标准(8 万元/微克)。
(5)当月 PM 10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40 微克以上的部分,实行第五阶梯扣收标准(10 万元/微克)。
2.PM 2.5 因子生态补偿标准。
(1)当月 PM 2.5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1—5 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一阶梯扣收标准(2 万元/微克)。
(2)当月 PM 2.5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6—10 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二阶梯扣收标准(4 万元/微克)。
(3)当月 PM 2.5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11—15 微克的部分,实行第三阶梯扣收标准(6 万元/微克)。
(4)当月 PM 2.5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16—20 微克的部分,实行第四阶梯扣收标准(8 万元/微克)。
(5)当月 PM 2.5 浓度超过考核基数 20 微克以上的部分,实行第五阶梯扣收标准(10 万元/微克)。
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因子生态补偿标准。
当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相对于考核基数每降低 1 天,扣收资金 10 万元。
第五条 除实行月度生态补偿外,建立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完成奖励制度,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考核数据采用国控、省控、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考核站点附后)。发现数据造假行为,按照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七条 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核算,市财政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扣收。市环保局、财政局每月向各县区通报上月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扣收情况。
第八条 扣收生态补偿资金除用于省财政扣收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外,结余资金纳入全市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16〕42 号)同时废止。
附件:各县区空气质量考核站点
鹤壁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持续打好鹤壁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达我市的水质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鹤壁市各县区(包括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水环境质量的生态补偿。
第三条 鹤壁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生态补偿资金按月兑现。
第四条 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考核断面附后)实行 3级阶梯生态补偿。年度地表水考核断面目标值为Ⅰ至Ⅲ类的,当月断面水质每降低一个水质类别,扣收生态补偿 60 万元;年度地表水考核断面目标值为Ⅳ至 V 类的,当月断面水质每降低一个水质类别,扣收生态补偿 20 万元;年度地表水考核断面目标值为劣V 类的,当月断面水质没有达标的,扣收生态补偿40万元。
上游入境断面水质超标时,扣除上游入境断面对下游出境断面的水质影响。
第五条 对出现以下水环境风险的县区,除扣收上述有关地表水考核断面生态补偿金外,另外扣收相应的生态补偿资金:
(一)凡发现河流水质当月出现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现象,除承担当地和下游地区经济损失外,当月一次性扣收县区200万元。
(二)当月出现跨界水污染事件的河流,根据造成污染事件的责任主体,除承担当地和下游地区经济损失外,当月一次性扣收县区 200 万元。
(三)当月出现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县城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当月一次性扣收县区 200 万元。
(四)凡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的,取消对该县区的所有奖励;同时出现上述多种情况的,实行累计扣收。
第六条 市环保局负责计算各县区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扣收额度。市财政局负责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扣收结算工作。市环保局、财政局每月向各县区通报上月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扣收情况。
第七条 扣收生态补偿资金除用于省财政扣收我市的生态补偿资金外,结余金纳入全市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14〕21 号)同时废止。
附件:各县区河流考核断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征求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电石炉、砖瓦工业、陶瓷工业、玻璃工业、耐火材料工业、炭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铸造和锻造工业等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包括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等在内的资金共计5000万元。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加快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助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3月1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参会。会上,省环科院介绍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重点注意事项,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近日,山西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为建立健全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该预案适用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太原市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发布《重庆市万州区镇乡污水处理厂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万州区镇乡污水处理厂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规划制定的背景、指导思想、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第2部分(第五条至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于3月8日上午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有目共睹,老百姓明显能感觉到身边的环境在变好,但去年多地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想请问黄部长,如何看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对今年
1月1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于2024年2月8日。该规范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依据、审核过程以及审核细则要求。适用于陕西省级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工作,其他可参照执行。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维护公众健康,推进践行新发展理念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批复要求,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准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入河排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本次厦大资金45041万元,用以支持重庆市铜梁区太平生活垃圾处理厂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等33个项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快
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武汉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等攻坚行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努力提升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武汉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制订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
11月2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并于11月4日公布,《条例》共7章62条,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1月2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省生态环境规划院院长谢刚研究员对《规划》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水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乃至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山东省历来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水污染治理
2023年9月,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荆州市进行督察发现,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力,中心城区和部分县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大量污水长期直排,水体返黑返臭现象时有发生,四湖流域多个水质断面考核不达标,全域水环境安全形势严峻。一、基本情况荆州市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是全国内
安吉夏阳村建立全国首个村级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青山绿水间,一顶顶白帐篷如同云朵散落在草地上,帐篷内,时不时传出欢声笑语,飘起几缕烧烤炊烟和火锅的烟火气……每到周末,浙江省安吉县夏阳村小杭坑营地总是会刷爆社交圈,夏阳村也一跃成为“长三角绝美露营地”。“我们从苏州自驾过来的,不到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贵州生态补偿核算指标为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比率和细颗粒物浓度,指标数据来源为该城市当年度所有国控自动监测站的有效数据。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中心城市环境空
6月5日晚,浙皖两省人民政府在安徽合肥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提档升级。一江清水相连,两省变单一的资金激励补偿为涵盖水质、上下游产业人才合作等的综合补偿,从“一水共护”迈向“一域共富”。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汇
摘要: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制度之一。“十三五”时期,我国初步构建形成了生态补偿政策体系,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完善,实践不断深化,作用日益凸显,生态补偿逐渐成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补偿制度推进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本文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依据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情况,实行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详情如下: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第一条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十四五”期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9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详情如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
“鲁豫两省补偿协议签署以来,黄河入鲁水质持续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山东作为受益方,共兑现河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推动形成了上下游两省政府同心协力保护黄河生态的新格局。”提起2021年4月的那场鲁豫“对赌”,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在7月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
为落实水环境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管理目标,改善水环境质量,近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合肥市财政局修订出台了《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相较于2018年印发的《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新《办法》对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提出更高要求,生态补偿断面较原来增加28个,生态补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庆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共有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庆政规〔202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大庆市水环境生态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2022年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生态补偿情况:1月,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4651.5万元,得补3744万元。7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焦作1121万元,济源975万元,平顶山733.5万元,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1年7—12月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结果的通报,详情如下:淮北、宿州、蚌埠市人民政府: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19〕88号)要求,现将2021年7—12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