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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8-12-28 13:26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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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记者

结合环保督察“回头看”、老百姓举报等 2018年已开展专项督察31个

中央电视台记者:去年生态环境部提到,要对问题突出的地方或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督察整改不力导致恶劣影响的,开展专项督察,请问一年来落实情况如何?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专项督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刚刚前面讲到了,我们在今年“回头看”过程中,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及其他重点领域,结合每个省份的“回头看”,统筹安排了1个专项督察。这样相当于今年已经安排了20个专项督察,专项督察是和“回头看”统筹安排的,统一实施,统一反馈,分别移交给地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发挥了“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

同时,针对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还有老百姓举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先后组织开展11次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发挥了极大的震慑、警示效果。

比如,针对盐城辉丰化工偷排高浓度废水及督察整改不力问题的专项督察,促使江苏省全面开展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排查,对包括盐城时任市长在内的12名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对企业处以罚款609万元,并对包括企业董事长等高管在内的29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正在对这家企业的生态损害进行评估。评估出来以后,按照评估的结果进行后续工作。这是比较典型的案子。

又如,针对广州、东莞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的专项督察,促使广东省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监管,累计处罚4765万元,问责党政领导干部46人,并对有关企业董事长在内的48人实施拘捕,广东省也将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规范管理问题重新纳入重要工作安排部署。

还如,针对湖南洞庭湖私人矮围破坏生态等问题的专项督察,促使地方仅用13天时间拆除了存在长达17年的下塞湖违建矮围,并对62名党政领导干部予以问责,对11名涉嫌涉腐涉黑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总的看来,这些专项督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补充,在工作中发挥了很好震慑效果,我们下一步还会加强这方面工作,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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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记者

谈辽源市委书记治污不力被免职:为吉林省委、省政府做法点赞

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记者:有媒体报道,任职刚满8个月的辽源市委书记被免职,与辽河治污不力直接相关。请问您对此怎么看?也有媒体认为,辽源市财政根本难以承担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所需的5亿元资金,地方财政难以承担环境治理费用的问题在不少地方也存在,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怎么看?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辽河流域是我国七大重点流域之一,而辽源,顾名思义是辽河之源,重要性不言而喻。对此,今年4月份,中央领导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第一轮督察也把辽河问题作为重点予以关注,这也是地方整改的重点。但这次“回头看”发现,当地在整治上敷衍应对,在辽河支流仙人河上建了一个水坝,每天用水泵将截流的约5000吨污水提升至市政管网。这本身是个好事,但是现在的污水处理场是超负荷的,所以污水又溢流排入辽河。实际是“污染搬家”,花了钱而没有起到治污效果。

这一典型案例公开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吉林省委决定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实施严肃处理。应该讲,这件事情体现了吉林省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彰显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严肃性,对全省乃至全国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为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做法点赞。

刚才讲到拿出5个亿治理对地方来讲还是难度很大的,这个是事实。

但是辽源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需5亿元资金,这是当地整改方案明确的,但仅拨付1000万元,1/50,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这是其一;

第二,因为财力有限,所以更要用在“刀刃”上,更不能浪费资金搞“花架子”工程;所以这个是问题的关键,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的浪费国家财政资金。

第三,治理资金的筹措渠道可以而且应该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财政资金。我们注意到,相关问题被通报后,省里果断决定,生态环境厅厅长担任辽源市委书记,当地正在优化整治方案,社会资本也已参与进来,投入明显加大,整改进度明显加快。这也说明加大资金投入是可以做到的,也是能够做到的。

所以说,辽源这个案例,首先还是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财力有限,更不能搞“中看不中用”的整改。这才是通报这起典型案例和严厉问责的关键。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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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记者

谈秋冬季空气质量:整体上稳中向好,速胜论和悲观论都不符合实际

中新社记者:入冬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发生了多次重污染过程,请问与去年和前几年相比,空气质量是否明显下降?原因是什么?

刘友宾: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狠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更加强调精准治污,各项工作都在井然有序、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和进展。

从全年情况来看,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1-11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全国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12.1%、6.5%、11.1%。

从秋冬季情况来看,虽然遭遇了不利气象条件,全国空气质量整体上稳中向好。2018年10-11月以来,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所波动,长三角地区同比持平,汾渭平原同比下降7.7%。

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来看,该区域1-11月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1-1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2.0%,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但受供暖排放增加、气象条件不利和沙尘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11月PM2.5浓度与去年同比有所波动。11月,该区域冷空气过程同比减少4次,混合层高度同比下降10%,相对湿度同比增大15%。11月下旬的沙尘天气,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要看到,近年来大规模治理的环境效益持续释放,再配合区域层面应急措施“消峰降速”作用,污染程度明显弱于往年相似气象条件下的污染过程。

我们要理性客观看待空气质量形势,不能因为一两次重污染过程就对全年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秋冬季稳中向好的总体态势有所怀疑。蓝天保卫战目前正处于爬坡过坎、负重前行、充满希望的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进展,我们不可盲目乐观;对因为气象条件影响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的空气质量波动,我们也不必垂头丧气,悲观失望,更不能走回头路。速胜论和悲观论,都不符合实际,会对蓝天保卫战产生干扰。要客观、理性认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久久为功,下更大气力落实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秋冬季攻坚行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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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记者

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央企纳入督察范围

路透社记者:生态环境部计划在2019年开展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请问新的一轮督察在方式和工作重点方面与之前有何不同?会对地方和经济产生什么影响?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关于明年或者今后几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安排,李干杰部长前一段时间专门向大家做过通报,今后五年包括今年的督察安排,今年3月份已经提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总体的部署。我们今年的“回头看”也是按照这个安排部署进行的。刚才您讲的下一步督察工作到底怎么开展,和第一轮有什么区别。这几个方面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是在总体思路上,就是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这里面有两个着力点,一个就是我们下一步的督察更多要聚焦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第二个就是聚焦在高质量发展上,提升我们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水平,这是我们的主要想法和思路。

二是从2019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第四年开展“回头看”。在第二轮督察中,将适当拓展督察范围,第一轮督察就是第31个省(区、市),下一步还要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纳入督察对象;将探索创新督察方法,加大卫星遥感、红外识别、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另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息化系统已经建起来了,这些技术应用以后,能帮助我们发现更多问题,特别是大尺度的生态环境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今后会更加关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这个大的环境,从大环保上更好地去提高我们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下一步督察还要盯住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这是重点,我们将盯住不放,咬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这是督察的考虑。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在专项督察中,将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及其他重点领域作为重中之重,为攻坚战提供助力;将把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督察工作的精准度;将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四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下一步要提请中央有关部门审议。规定里明确了要建立中央和省级督察两大体系,省级督察必须成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所谓延伸就是要往下走;所谓补充,就是要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整改,这是省级督察重要任务。同时要夯实法制基础,依法督察,形成工作合力,更好提升督察工作效率。

刚才您提到的,下一轮督察会对企业和经济有什么影响。

我想对经济的影响是正面的,刚才讲到督察就是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就不用担心,只要合法合规经营也不用担心。今年有一段时间,大家反映督察对经济有影响,有“一刀切”的情况,这个情况我们一贯很重视,我们针对舆情及有关方面反映的所谓环保“一刀切”问题,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发现,绝大多数是地方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刚性约束,依法推进督察整改,而一些企业对此不习惯、不适应造成的。这些情况不是环保“一刀切”。我们企业在环保方面不能固步自封,必须适应新的要求才能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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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记者

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地方整改方案的2147个问题 接近70%已基本解决

北京晚报记者:从通报的典型案例情况看,感到虽然中央环保督察已历时三年且力度很大,但地方仍然我行我素,敷衍应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认为督察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有没有一些正面的案例?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取得显著效果,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为什么会有您的那种感觉呢?我想至少有两个方面原因:

一是一些地方在督察整改方面确实存在认识不到位、认知不到位的问题。在这里我跟大家分享一件事情。这次我们在某省开展“回头看”时,该省省委书记跟我们讲他的感受:县里检查时没有问题,认为比整改之前好多了;市里检查时,感觉有点问题,但整改效果很不错;省里检查时,感觉有些问题,还需加大整改力度;等到中央来检查时,发现还有大问题,整改确实没有达到要求,这些大问题也确实存在。省委书记这席话讲得是事实,也有一定代表性。这既反映地方确实做了不少整改工作,但是在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认知上都存在差距。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情况。

二是作为生态环保督察来说,主要是问题导向,我们查的就是问题,说的也是问题。我们作为督察人经常讲的一句话,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讲不得了。督察不讲问题那就不叫督察了,而对于地方整改取得的成效讲得很少。由于公开的典型案例多了,可能也给大家造成地方重视不够、我行我素、消极应对整改的印象。但跟大家汇报,第一轮督察列入地方整改方案一共2147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有接近70%的问题基本都解决了,而且还解决的比较好。我说的这些问题都不是小问题,都是比较大、比较难的问题。实际上每个省份都取得了很好的整改效果,都有很多整改很好的例子。

比如,广东省茅洲河是目前珠三角污染最重的河流,督察后整治力度大,累计投入200多亿元,建成截污管网2000多公里,水质有了好转。我们2016年开展第一轮督察的时候还是臭味弥漫,今年“回头看”的时候,河堤上大量老百姓在那儿休闲,当然,水质根本改善还要有一个过程。

又如,湖北宜昌对沿长江100多家化工企业实行“关改搬转”,关停一批,改造一批,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沿江环境得到持续改观。应该说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还比如,乌鲁木齐市柴窝堡湖水面面积曾经有35平方公里,但近年来由于地下水开发,河水截流,水面面积一度降至0.2平方公里,几近消失;督察整改中,地方通过限采地下水、退耕退牧等整改措施,我们了解到,2018年12月,也就是现在,湖水面积恢复到15.2平方公里,这对当地区域生态环境至关重要。

所以我们讲督察包括督察整改都是有效果的,只是根据要求我们没有过多和刻意宣传成绩。当然,我国生态环境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不可能靠一两次督察就能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仍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阶段。所以,今后督察工作仍是问题导向,而且会更加严格,持续保持压力。

延伸阅读:

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2018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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