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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9-07-26 16:08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关键词:生态环保督察全国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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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法规与标准司别涛司长、王开宇副司长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新闻发布会由刘友宾主持。

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入下沉或重点督察阶段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去年,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内设法规与标准司,主要职责是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法规与标准司别涛司长、王开宇副司长向大家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我先通报几项我部工作。

一、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以朱之鑫、黄龙云、蒋巨峰、张宝顺、焦焕成、杨松、李家祥、马中平任组长的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分别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这次督察总的要求是“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对6个省(市)的督察,原则仍按照“省级层面督察、下沉地市督察和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对两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原则按照“综合督察、重点督察、分析汇总”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其中,综合督察主要聚焦集团公司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等方面的问题;重点督察阶段主要是分总部组和下沉组调查核实前期梳理的重点问题线索,详细核查有关下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考虑到中央企业所属企业“点多面广”的特点,还专门安排现场组开展机动式督察。

目前,8个督察组均已完成督察进驻,进入下沉督察或重点督察阶段。截至2019年7月25日20时,8个督察组共向被督察对象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6459件。

2019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刘友宾:

二、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1-6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1%,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 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二氧化硫(SO2)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臭氧(O3)浓度为14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北京市1-6月,优良天数比例为62.4%,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

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I—III类水体比例为74.5%,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4.3%,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水质好于III类断面比例为90.4%,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为1.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同时,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高位,污染防治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继续深入实施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启动

刘友宾:

三、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启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的指示精神,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于2019年7月19日正式上线,域名为ceett.org.cn。

平台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需求,坚持线上咨询与线下服务互动、公益支持与市场机制结合、开放共享与供需对接统筹三项运行原则,充分利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科技成果,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生态环境管理、企业生态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技术服务。

平台一期数据库收录了近4000项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技术,其中,水污染防治技术1930项、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648项、大气污染防治技术337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174项、生态保护技术167项、环境政策管理研究118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99项、资源化与综合利用技术72项、清洁生产技术65项、噪声污染控制技术21项、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12项。平台汇集各方面专家1000余位,涵盖水、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领域,作为平台内部工作团队提供线下技术服务。

下面,请别涛司长介绍情况。

法规与标准司别涛司长

以最严厉的法制和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别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刚才刘司长说了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两年,各位别来无恙。

我谨代表新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司对长期以来对法规与标准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生态环保领域的法规与标准工作的新的进展。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推动以最严厉的法制和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取得新的进展。我向大家介绍三方面的进展情况。

第一,加快立法步伐,推动完善最严厉的法制体系。分三个层面,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一,法律层面,涉及六部法律。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两部新的法律,填补土壤污染防治和核安全领域的立法空白,使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更趋于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已报国务院审议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上个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进行初次审议。修订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涉及机构改革带来的职能和部门名称变化,以及“放管服”改革带来的许可资质管理相关条款的修改。配合开展《长江保护法》中有关生态环保部分条款的调研起草。

二,法规层面,涉及四部法规,配合原国务院法制办和现司法部推动修订生态环保方面的行政法规,已向国务院保送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修订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行政法规。

三,规章层面,涉及12件规章,已经制定出台了9件,包括排污许可管理、农用地污染防治、污染场地、建设用地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规章,还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三件规章已经完成部务会审议程序,即将发布。

迄今为止,生态环保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共计13部,行政法规共计30部,如果大家需要,可以在会后给大家提供一个清单,供大家参考或者工作中选用查阅。

此外,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党内环保法规,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此外,自2016年以来,生态环境部还完成了1400余件/次行政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处理了一部分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有冲突,或者影响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保障法制统一。

第二,标准方面的工作。加快构建生态环保标准体系,分六个方面。

一,气的方面,为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发布固定源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3项以及新型汽车国六等11项移动源相关涉气的标准,涉气总数是14件。

二,水的方面,发布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8件涉水的标准。

三,土的方面,发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4个标准。

四,环境管理标准方面,为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制定发布了40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18项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5项可行性技术指南,配合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管理规范共63件。

为支撑环境监测工作,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制定发布了国家环境监测类标准规范202项。

五,标准基础工作方面,为夯实标准基础,发布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等3项基础性标准。

六,标准实施后评估方面,组织开展了陶瓷、炼焦、铝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借此给大家报告一个数字,迄今为止国家层面的有效环境标准总数达到2011件,我们的标准体系分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我说的是国家层面。国家层面标准分为五类,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监测类标准、基础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其中质量标准,包括气、水、土等领域,是17项,排放类标准是186项,覆盖了主要的行业和主要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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