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摘要: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的归属,我国实践中有环保部门主管、纳入国库、纳入法院指定账户、纳入专项账户等不同归属模式,但在其管理与使用方面,我国尚且存在诸如地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名称不统一、资金使用系统不透明、社会公众査询难、地方行政机关干预过多、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拟建议设立“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对环境公益诉讼产生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各地方未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资金等相关资金进行统筹与规范,以期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完善。为此,需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使用、监督机制,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责,构建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保组织的监督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并指导基金的有效运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使用与监督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应有的功效,重点还在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使用机制和监督机制,以切实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
0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使用机制
美国《超级基金法案》(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 CERCLA)规定的管理模式为由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对其他部门的分工配合进行统一的领导,并授权EPA享有敦促各责任方清理环境污染的权力,同时也授权其可以先行支付清理费用,后再通过诉讼等方式向责任方追回费用。美国“油污责任信赖基金”总部设在华盛顿,是一项高达10亿美元的新型油污基金,其将现存的数种法定基金整合而成并成立了“ 国家油污基金中心”作为管理机构。日本在1973年的《公害健康损害补偿法》中为管理公害补偿基金的税款专门设置了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协会,该协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参照美、日及我国的实践经验,设立全国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会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由基金会承担基金的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对其负责。财政部门对资金进行管理,相较于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管理,虽然可能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更为专业、技术,但是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有可能成为环境诉讼的被告,其在履行职务上有所疏忽或是不利导致了环境损害,因此,由环境保护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并不合适,将现有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整合到基金会下并由其进行管理使用十分关键。
0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监督机制
2010年4月的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石油泄漏事故使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与损害。针对此次事故,英国石油公司(BP)设立了高达200亿美元的综合性基金,以支付受害人赔偿款项等。BP公司与美国司法部签订了托管协议,据此设立了私立理赔管理程序(Gulf Coast Claim Facility, GCCF),索赔者为与此次事故相关的地方政府,由其向GCCF 索赔因采取预防措施与修复措施而发生的费用。通过设立综合性基金,这一次事故得到顺利化解,其创新在于基金的独立性,并不受制于BP公司与政府,与此同时,该机制不乏各种监督,包括政府的监督有效地督促了基金的管理者高效率地应对民众提出的各种索赔申请,阻止可能的资金滥用情况的发生。因此,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重中之重在于构建明确的监督机制,以防止资金的滥用等问题。
1 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责
目前,我国各地方出台的关于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办法的做法普遍是只规定了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如昆明市和泰州市规定由市审计局对赔偿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贵州省和海南省规定由省财政厅进行监督、绍兴市规定由市财政局进行监督,《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财政局和审计局共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对环境保护而言仅仅有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是不够的。虽然在我国检察机关对此具有监督权,但是环保行政部门内部的自查与监督尤为重要。因此,应当明确行政系统内部各行政部门的监督职责,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规定符合其职能的具体监督职责,以统一规范各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
2 构建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
在关于环境保护的各个环节无论是在立法、执法还是司法,信息的透明度都是至为关键的一环,如美国的国家机关在涉及环境的有关行动时就必须确保环境信息的透明度,信息公开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其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1967年的《情报自由法》、1970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与1986年的《紧急计划和社团知情法》等。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信息公开制度,以使社会公众有途径可以对政府部门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解与监督,这虽然不能完全杜绝营私舞弊的腐败现象,但这种公共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的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共资金的合法使用。
参照美国超级基金法的公众监督之信息公开可以发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①污染场地信息公开;②用于选择反应行动的行政记录公开;③技术转移信息公开。
参照超级基金法案的信息公开,我国在完善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制度时,在监督方面也应当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可拟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基金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管委会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主动公开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对基金的相关信息申请公开。主要包括:①基金来源信息的公开;②基金使用决策事项的公开;③基金使用具体信息的公开。
3 强化环保组织的监督权
首先,环保组织成立的宗旨是以保护环境为己任,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等与环保相关事业的发展,它们成立的目的就是有组织有纪律地保护环境,在环境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下,积极地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保护环境公共利益。
其次,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内仍然是以环保组织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力量,并且在环保组织提起的大多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获得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对其的使用与管理,是否可以真正地对环境损害进行救济,这些问题不仅是社会公众更是作为原告的环保组织最关注的焦点。因此,在赔偿金的使用上作为原告的环保组织应当是享有完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
最后,环保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的民间机构,其组成人员来自各行各业,关注点不同,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资金是否落到实处。不受制于行政主管机关的权力和地方政府的压力,可以更为客观地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4 落实公民的监督权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对国家事务的监督权。完善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制度在于更好地对环境公共利益进行保护,而公民对享受美好环境享有当然的权利,因此在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应当将公众的监督作为重要的一环,公众的参与能够更好地将督促资金的规范管理,应当建立公众信箱、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渠道,为公民参与监督畅通渠道。
结论
设立全国性公募基金——“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并建立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在监督上不仅做到行政监督并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拓宽公众参与途径,落实公众监督。将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生态修复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纳入到统一管理的系统中,在没有发生环境损害时,对环境予以关注和维持;当生态环境损害发生时,可以及时从基金中提取资金以有效应对重大环境损害;当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之后,对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在鉴定费、诉讼费等方面可予以援助,对无人负责但是遭到损害的环境予以环境修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应当是一个全方位、动态的系统,从预防生态环境受到损害直至受到损害之后的修复、救济等都应当有一个完整的系统对其进行管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19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2023年4月,原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西州中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线索筛查、调查与鉴定评估、磋商、修复赔偿、公众参与、衔接保障等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美丽宁夏建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8部门4月10日联合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实施意见(试行)》,“双案并处”。是指本部门办理的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的案件,在行政违法责任或刑事责任调查处理同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调查评估和处理,同步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与刑事法律责任和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3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细则,详情如下:山东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山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境
近日,无锡首批4个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修复基地授牌成立,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开展替代性修复、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实践平台。大溪港湿地公园是无锡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修复基地之一。“企业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之后,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
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责任,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贵州省林业局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共同印发了《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引导涉林案件违法行为人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诉讼)案件,体现了各地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
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主题是: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发布会全文实录如下:赵莹: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赵柯司长介绍有关情况
01基本案情在2021至2022年期间,连云港市赣榆区共有28家紫菜加工企业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以10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准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过程中,经实地了解,因几年疫情的原因,这些企业经营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困难,有的甚至已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根据赔偿协议或者生效判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污染场地(棕地)的管理和修复是各国发展中的必经过程。经营单位及场地所有者的防污意识薄弱、对污染物的草率处理以及污染防治设备的缺乏等是导致棕地产生的主要原因。中国现今也面临棕地防治的问题,与棕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尤为重要。本着“心怀天下棕地,守沪一方净土”的心意,小编结合前辈工
一、城市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及案例对城市工业遗留的污染场地,因其特殊位置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的需求,需要快速、高效的物化修复技术和设备。土壤修复技术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修复设备和检测设备的支撑,设备化的修复技术是土壤修复走向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基础。开发与应用基于设备化的场地污染土壤
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工业化进程,我国积累了数量众多的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无法耕种的中、重度污染耕地面积高达5000万亩。随着新一轮城镇化的推进,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被污染土地被纳入生产、生活的用地范围。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无害化处理和修复,将会对生态环境、公众健
美国是较早开展污染场地修复的国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治理经验。早在1980年,美国就着手建立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旨在解决这一环境恶疾,利用法律手段确保受污染土地得到有效治理。1980年通过的《超级基金法》对当时美国的污染土地修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天仍具有深刻的影响力。在日前举行的《世界环境
日前曝光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受污染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来,类似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污染场地造成的危害日益凸显,污染场地修复问题越来越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美国是较早开展污染场地修复的国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治理经验。早在1980年,美国就着手建立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旨在解决这一环境恶疾
据“清廉长沙”公众号消息,原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海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宁乡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通城县纪委监委消息:通城县四级调研员、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通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原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慎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澧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日前,经鸡西市委批准,鸡西市纪委监委对原鸡西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鸿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杨鸿语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说明,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
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官网3月17日消息,省委决定:周斌同志任盐城市委书记,徐缨同志不再担任盐城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公开简历显示,周斌生于1968年10月。1989年,他从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毕业,到常州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工作,此后较长一段时间,他在常州排水管理处、常州市建设局都
澳门环境保护局藉着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公布《澳门环境状况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澳门局部沿岸水质长期欠佳,原因为部分区域存在下水道管网长期超负荷满流、雨水管网系统混接生活污水、非法排污等问题,导致大量污水未能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便直接溢流或经雨水排放口排放至沿岸。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广东新兴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项目询价采购。详情如下:新兴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项目询价采购项目概况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兴县新城镇升平路55号翔顺筠州花园二区第27幢1层3号商铺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环境保护局(本级)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联系方式:0531-81852013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解放路16号黄金大厦联系方式:0531-88980796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环境保护局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采购项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水质监测服务采购公告,详情如下:1、项目名称: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水质监测服务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09】0055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909】00554、项目联系人:聂慧5、项目联系电话:0859-3127868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太康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太康县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分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太康县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分析采购项目1.2采购编号:2019-09-78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2.1资金来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