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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10起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危险废物漏报瞒报,规避监管问题
1.2020年9月21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渤海新区分局执法检查发现,河北中钢滨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申报危险废物有关信息。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数据及危废管理台账显示,该公司申报的废电路板、废包装材料、废三元催化剂产生量均为0,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际生产中产生了82公斤废电路板、73公斤废包装材料、23公斤废三元催化剂等3类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危废间,尚未转移,但未如实申报,涉嫌规避监管。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2.2020年9月26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执法检查发现,河北天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工业废酸液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擅自将产生的15吨工业废酸液违法贮存在厂区污水处理厂调节池内,尚未转移,但未如实申报,涉嫌规避监管。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无证产废问题
3.2020年9月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执法检查发现,唐山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未在排污许可证中填报产生的煤焦油、废铅蓄电池、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化验室废液、废毒性化学试剂瓶、筛焦楼除尘灰等9类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涉嫌无证产废。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4.2020年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藁城区执法检查发现,青岛啤酒(石家庄)有限公司未在排污许可证中填报产生的废培养基和废油墨盒等2类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涉嫌无证产废。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产生工序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反“三同时”问题
5.2020年9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泊头市执法检查发现,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新建5条镀铜生产线;未按环评和“三同时”要求对含镍、含铜、含铬废水进行分类处置;未按要求配备安装压滤机,含镍、含铜、含铬污泥直接进入综合废水污泥池处置;企业自主验收结论与环评要求不符,自主验收涉嫌弄虚作假。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未批先建项目拆除恢复原状,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隐患突出问题
6.2020年9月15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在无极县执法检查发现,石家庄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收集危险废物污盐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废污盐扬散、流失,且在危险废物焚烧前预处理过程中将部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7.2020年9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辛集市执法检查发现,辛集市裕恒皮革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以来未对废含铬蓝皮丝进行转运,擅自将20吨废含铬蓝皮丝存放在甩软车间,未按规定在危废间贮存。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8.2020年9月16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在涿州市执法检查发现,河北华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设有6个危废间,危废间内无危险废物贮存。但发现危废间南侧机加工北邻院内约1吨废油漆、废油漆桶、废漆渣露天堆放,涉嫌违法违规贮存。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9.2020年9月17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在大厂回族自治县执法检查发现,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西南角一般固废存储间外露天堆放527公斤含漆废棉丝、废漆渣、粘漆滤网、粘漆塑料等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在危废间贮存,造成部分扬散流失。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防范措施缺失问题
10.2020年9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丰润区执法检查发现,唐山市丰润区丽泽金属制品加工厂、唐山市丰润区立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均在2018年将自行处置废酸改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由于涉酸量大,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两家公司均未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意外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针对上述两家企业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下一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厉打击偷存偷排偷放、非法生产、非法转移、违规贮存、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危险废物去向不明、非法转移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并第一时间移交协调公安部门予以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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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自从我省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各地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3起举报奖励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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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3〕117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自《上海市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动形成省域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格局,我厅起草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以管促调、强化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开展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行为,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短板。到2025年底,全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10日,聊城人大发布《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具体实施层面,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需要持续构建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以及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其中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试点工作要求与《试点通知》一致,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试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数量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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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常德市武陵区敬冶废旧加工厂现场负责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因该厂存在涉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环境违法行为。9月10日晚,根据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线索,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执法人员对武陵区敬冶废旧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加工厂位于武陵区河洑镇白鹤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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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代替GB18597—2001)》(以下简称“新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助力“无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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