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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惩戒污染失信人员

2014-08-28 15:52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熊敏桢 李良关键词:污染事件环境维权环境信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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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政府“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职能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违法违纪等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和诚信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企业任职、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

据悉,福建省将尽快出台《关于推进福建省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快推进福建省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全覆盖、跨领域联享、信用联评、失信联惩工作局面。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违法违纪、非法传销、金融信用缺乏、电话和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等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和诚信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整治。

“福建省高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无选择性公布的办法,符合相关条件就公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卫里强调,福建将通过建立“红黑榜”制度,将诚信守法的模范、知耻改进的典型列入“红榜”,将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黑名单“老赖”曝光公布,破解环境污染、食品药品违法违纪等执行难问题。

上“黑名单”的“老赖”除了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企业任职、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外,都将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中公示名单信息,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都将被限制。

近年来,全国涉及水、空气等的污染事件急剧增多,环境维权与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在于环境污染企业失信行为未得到及时遏制,环保部门对个别企业惩治执行难,环境信息披露不充分、公众监督缺乏信息渠道。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仅针对环保部门和企业,对于其他能够获取环境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而言,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约束力,也就是法律效力层级不够。福建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对环境污染等失信行为重点治理的做法,将对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和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福建运行稳定。截至6月底,征信系统共收录福建省企业及其他组织29.7万户,约占全省企业总数的60%,涉及人民币贷款余额1.95万亿元,日均查询约2.54万次。收录自然人2382.4万人,约占全省人口总数的64.5%,涉及人民币贷款余额1.07万亿元,日均查询5.23万次。 

原标题:福建惩戒污染失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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