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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通报2014年环境维权情况。据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透露,截至目前,今年只有两家环保组织提起了4起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不久前,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常隆公司等6家化工企业从判决当天起30日内将1.6亿余元支付到泰州市环保公益金专用账户。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全国环保公益诉讼中赔付额最高的案件。
但是,虽然新《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赋予部分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环境公益诉讼获得从无法律依据到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突破,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寥寥无几。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是政策与资金的匮乏,此外,归属于地方的环保组织还要顶住地方压力,而一些技术问题也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比如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的归属问题等。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1月7日起施行。据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跨行政区划管辖,同一污染环境行为的私益诉讼可搭公益诉讼“便车”。从法律层面上,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使得公益诉讼的提起者,在检察机关之外又添加社会团体这一帮手。
但也必须看到,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并非一蹴而就:一方面,与国外相比,我国社会公益组织发育相对落后,在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等方面仍受到诸多限制,这就要求在清除法律障碍之后,还要赋权社会团体让其拥有能真正实现“独立调查人”的权利;另一方面,此次修法并没有承认个人公益诉讼主体的资格,自然是一件憾事。
确立公益诉讼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更好地培育普通公众的公民意识。相较于以调整个人之间利害冲突为主的民事诉讼,公益诉讼不仅具有纠纷解决、公共利益维护、不当行为纠正等功能,还具有形成社会公共政策、创设或扩展权利、制约公权等特殊功能。可以说,通过民诉法和环保法“变法”,对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进行确认,既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更是构建公民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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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融入法治监督体系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持检察听证【要旨】检察机关办理江河湖泊等跨行政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机关统筹不同地方检察机关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
进入3月,又到了全国两会时间。根据安排,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全国政协2023年度好提案,共评选出《关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等58件好提案。根据《政协
中国绿发会政研室杨洪兰在会上分享了《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放宽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的建议,主要内容是:以社会组织为主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出现了骤降的趋势,社会组织不敢诉、不能诉、不想诉的情况普遍突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个法律根源上的问题,即《环境保护法
7月7日,在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即将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4+N”案件范围的重要法定领域。据了解,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6万件。本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旨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五年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9.3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
“1月~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067件,同比上升13.4%。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65505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6年来,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案件类型趋于多元,法规制度逐渐健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取得长足发展。不过,在赔偿金管理和使用等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多年的老问题尚没有彻底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新环保法明确提
什么是“洋垃圾”?对于海关监管部门来说,它主要是指进口固体废物,即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各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俗称废
犯罪嫌疑人一口咬定厂子是他一个人开的,但在检察官问到原料、设备等细节时,他却闪烁其词——追查源头,涉案15人尽数落网简陋的炼铅炉想靠非法拆解废旧蓄电池炼铅获得高额利润“发家致富”,在没有任何环保资质和设施的情况下非法炼铅,产生大量废气、废渣等造成环境污染。近日,由河北省高阳县检察院提起公
这一次终于成功调解了。8月3日,历经为期一个月的公告期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下正式签署了调解协议。第一起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曲靖铬渣污染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
导读:自去年8月起,环保部决定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全国地级市以上的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将全部由国家监管,第三方维护,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本月,全国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的交接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究竟是哪些企业,接管了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的运
近日,省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5起生态环保典型案例。其中,贵阳市有3起典型案件。在通报的5起案件中,涉及环境公益诉讼、大气环境污染、国家重点动植物保护和水产品非法捕捞等案件,所通报的5起案件均在各领域具有代表性。这5起案件为修文县扎佐镇政府环境污染案、贵州西电龙腾铁合金有限公司大气
“因惹不起、拖不起、花不起等原因,不想、不敢甚至不能通过司法手段进行维权,导致环境污染纠纷单纯依赖行政处理的现象突出。”27日,在中华环保联合会举行的“2014年环境维权情况通报会”上,该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说。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等做了明确规定;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即使如此,马勇说,当前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环境权益困难重重。“公众往往通过信访途径要求解决问题,造成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政府“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职能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违法违纪等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和诚信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企业任职、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据悉,福建省将尽快出台《关于推进福建省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快推进福建省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全覆盖、跨领域联享、信用联评、失信联惩工作局面。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rdquo
工厂排出的刺鼻气味令人窒息、村边的小河变了颜色、自家水井中的水变了味道……环境污染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发现身边污染后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受害人怎样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律师戴仁辉进行了讲解。首先要注意收集、固定身边污染证据。假如发现附近河流或水域变色污染,家中的井水变色变味,要及时用手机等设备拍摄照片或者录制视频,收集污染物和初步证据。如果没有录音录像设备,要及时找当地环保部门来调查取证。其次,如果受害人身体不适或发病,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如果很多村民出现一致的群体性病症,建议到同一家医院找同一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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