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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打造京津生态屏障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2014-11-06 10:56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杨宜新关键词:监测数据大气污染防治京津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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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北依京津冀,南靠济南,是山东“北大门”、京津“南大门”。德州市委、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和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期盼,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实现了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

出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市县分级筹集生态补偿资金,每季度兑现奖惩资金

德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环境污染作为带电的高压线,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提出“要让生态成为德州经济社会发展最靓丽的品牌”。

德州市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厅级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实行部门联动,密切协调配合,推行信息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重大环保活动,将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核体系。市人大、市政协每年组织环保视察,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德州市严格实行环境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把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环保工程建设等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全覆盖、无缝隙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坚决查处,严厉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严肃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切实做到公正执法。

按照《德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自今年11月起,德州市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和生态补偿,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市县分级筹集生态补偿资金,实行奖优罚劣,每月通报空气质量,每季度兑现奖惩资金。采取明查、暗查、抽查、在线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媒体的监督督导作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在主流新闻媒体策划一批专题栏目,营造坚决向大气污染宣战的浓厚氛围。

目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企业积极施治、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环保大格局已经形成并日臻完善,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推进点源治理

49家企业实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

一个区域的空气质量受产业结构、污染物排放、气候、气象等多种主客观因素影响。监测数据显示,影响德州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各类扬尘、燃煤烟尘、机动车尾气尘和二次颗粒物。德州市编制了《德州市蓝天行动计划》,在工业点源治理、扬尘抑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前3季度,德州市共获得山东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229万元,居全省第三位。

去年以来,德州市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6项大气污染新排放标准为主线,全面推进点源治理,49家企业实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对26家市控以上重点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各县(市、区)对其他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市环保局对3家未按要求组织治污设施建设的企业分别采取挂牌督办、企业限批、停报绿色信贷、停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目前限期治理工程已全部开工。

随着城建步伐的加快,扬尘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PM2.5数值偏高的主要原因。2013年8月~12月,德州市对中心城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商混企业、烧烤油烟进行了专项整治,先后建设了19个建筑扬尘治理示范项目、9条道路扬尘治理示范路和9个无烟烧烤示范区。全市道路扬尘、烧烤油烟等大气污染问题得到初步遏制。

原标题:德州打造京津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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