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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立法还需实施到位

2014-11-06 20:08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刘建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立法环保意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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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颁布实施。

《办法》实施几个月来的实际情况表明,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很强,实际行动却不尽人意,这种明显的反差现象使这部法规面临如何实施到位的问题。

知道要分类实际难做到

上海长宁区天山河畔小区约有1900户居民,董桂芳每月向物业聘请的保洁公司交付800元的“通道费”后,小区里所有的垃圾都属于她。她从每天近千袋垃圾中,分拣出能到废品回收站换钱的物品,另外把湿垃圾分拣出来,这样每月可以从街道处获得一千四五百元的政府补贴。

有关部门统计,象董桂芳这样从事垃圾分拣工作的外来务工者是目前上海部分实现垃圾分类的主要劳动力。

早在十几年前,上海就在几千个居民小区实行垃圾分类。目前,已覆盖260万户居民。今年5月,申城开始实施《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希望市民自律地分类投放垃圾,不提倡由物业派分拣员的办法。计划到2017年达到500多万户,基本覆盖全市。“这可能吗,我们走了垃圾马上堆成山。” 凭借20多年跟垃圾堆打交道的经验,董桂芳并不认同。

记者采访发现,要让居民自觉分类垃圾不太容易。四季晶园是长宁区另一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每层楼道里配有干、湿两只垃圾桶。小区里也有许多各自对应垃圾种类的垃圾桶,打开发现里面的垃圾还是混杂的。

不久前一天下午,记者在南京东路步行街看到,环卫工人从标有“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公共分类垃圾箱里往外倾倒垃圾时,没有按规定分类。 “可回收”和“其他”垃圾的概念与目前提出干、湿垃圾分类概念相比,显得含混。与南京路步行街一样,上海大部分公共场所设立的垃圾分类箱也存在类似“聋子的耳朵”现象。

据上海市城调队调查,98%的市民认为垃圾要分类。但事实表明,要真正实现市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任重道远。

没有动力难以坚持

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估计,现在真正实行垃圾分类的居民仅占20%左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少居民缺乏参与垃圾分类的动力,‘分与不分一个样’,影响了部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

闸北区的一位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居民康勇在接受采访时说:“一开始的几个月,大家都积极参与。不过,三个月过后,热乎劲好像就过去了。看到每天按照干湿将垃圾分类的居民越来越少,我觉得自己所做的都是无用功,也就没有坚持下去了。”

上海爱芬环保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宋慧认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最大的是2011、2012年,但随着关注渐渐淡去,最后实际落实到小区的效果并不很理想。居民往往坚持不了多久。

原标题:垃圾分类立法还需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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