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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2014-11-29 11:21来源:玉林日报作者:杨振华关键词:新环保法按日计罚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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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二:新制定——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

作为保护我国生态资源的重要方式,生态保护红线这一概念自提出后,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年初,环保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根据规划,2014年,环保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新《环保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

新《环保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红线范围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等。新《环保法》还规定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亮点三:新主体——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

新《环保法》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新《环保法》法确立了多重的监督机制,明确了政府的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还规定通过社会监督,包括公众参与、公益诉讼,民主监督等方式,集全社会之力,共同保护环境。新环保法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亮点四:新标准——按日计罚无上限

多年来,国家环境立法不少,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对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效果。新《环保法》授权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重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针对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新《环保法》在法律责任部分设计了按日连续计罚、上不封顶。“按日计罚”目的就是加大违法成本,在中国现行行政法规体系里,这是一个创新性的行政处罚规则。此外,还有行政代执行,对拒不治污的排污企业,引入第三方治理,费用由排污企业承担。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综合性调控手段等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五:新职责——明确政府管理

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履职缺位和不到位的官员,新法规定了处罚措施。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出现环境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如专家周平顺所说的,随着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发展,保障人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延伸阅读:

新环保法实施倒计时 新法解读成学法利器

原标题: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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