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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新环保法 如何落到实处?

2015-03-11 17:2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童克难关键词:新环保法陈吉宁环境执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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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钟勤建有不同的看法:“成立环保警察队伍,如何与环保部门的执法队伍协同形成合力是一个问题。”他认为,目前环境执法队伍的能力还很弱,所以应该先考虑把环保队伍做强,下一步再考虑环保警察的设置。

“目前的环境问题,绝大多数还是行政违法问题,真正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少数。”钟勤建强调,如果真出现触犯刑法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自然会介入。所以,“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才是关键问题。”他同时表示,环境执法专业性较强,要求公安在短时间内掌握环境专业知识是不现实的。

“我不赞成设立环保警察。”缪学刚的态度则更为直接,每方面的工作都重要,那么每个部门都要成立警察队伍吗?新《环保法》颁布实施,法律已经很清楚,如果有触犯法律的环境行为,那么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就会介入,主要问题还是将现有的法律学习好、执行好、遵守好。

吕忠梅认为,否需要成立环保警察队伍,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这个过程中,要研究清楚环保警察到底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环保警察如何处理环境刑事案件,以及与日常的治安管理如何协调,这些都要有一个探索的过程。“是否马上全面推广,我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执法队伍能力不足,是当前最大短板

“环境执法队伍能力不足,是目前环保队伍里面目前最大的问题。”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一谈及环境执法,不少人大代表就会提出这个问题。

的确,队伍能力建设一直是环保系统的薄弱环节。不过,新《环保法》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职能,引入了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机制,明确了乡镇政府的环保职责。不久前,国办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在经费、装备、人员素质等方面保障环境执法需要。今年的人代会上,来自环保系统的人大代表就此展开热议,纷纷强调环保队伍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的细节。

“全国普遍的现象是,在职能配置上,环保机构的市县两级健全。”缪学刚向记者分析当前的队伍状况,但某些市县的环保工作人员一个人要做好多件事,不能精细化。比如,某个县级环保局只有十五六个工作人员,一个股可能要对应上级部门的多个处、多个司,忙不过来。在专业素养方面,很多县一级环保局很难招到环保科班出身的大学生,而环保又是“技术活”,执法不能靠“听、看、摸、闻”,必须要用专业指标、数据说话;而在乡镇一级,环境管理更加缺失,要继续加强。

“目前环境执法队伍的能力还很弱,”钟勤建也有同感,人员数量、队伍素质、专业装备可能还不能适应新《环保法》的要求。不少地方,环境执法人员还“没法识别”,四川就出现过执法人员夜间到企业执法时被保安殴打的情况,“原因就是人家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

还有另外一个现象也需要尽快改变。钟勤建指出,由于地方各级环保工作人员人数不足,层层借调的现象比较严重,比如省厅借调市局、市局借调县局工作人员,这就让本来肩负监管企业数量最多的县级环境执法人员的人数更少。

对于这些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建议,在严格遵守国务院“约法三章”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省、市、县三级机关精简的人员编制,或内部调剂一部分编制,直接充实到基层环境执法部门,在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设置独立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境监管人员,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强化环境执法能力。

原标题:严格执法如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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