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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全文)

2015-03-17 13: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测环保部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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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声环境质量监测

⑴监测范围与监测项目

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⑵监测内容与时间

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每个点位监测24 个小时的等效声级(dB(A));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每个网格监测10 分钟的等效声级(dB(A));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 分钟的等效声级(dB(A)),记录车流量(轻型汽车、重型汽车)。

⑶监测频次

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每季度监测1 次,共4 次;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每年各监测1 次。

⑶数据报送方式与时间

各市(州)环境监测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 日前向省站报送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于每年12 月1 日前报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省环境监测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 日前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向总站报送所辖地级以上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于每年12 月5 日前向总站报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

(九)生态环境监测

⑴监测范围

全省88 个县(市、区)。

⑵监测项目

遥感监测项目为土地利用/覆盖数据(6 大类,26 小项),其他项目为土壤侵蚀、水资源量、降水量、二氧化硫排放量、COD 排放量和固体废物排放量等。

⑶数据报送格式

①省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数据

以省和县为单位的土地利用/覆盖解译数据,包括2014 年和2015年现状解译数据,2013-2014 年和2014-2015 年动态解译数据。数据格式:coverage。以景为单元的遥感影像数据和以县为单元的遥感影像数据。地面核查数据和地面核查报告,包括核查照片、核查点统计表和核查报告。其他数据:降水量、水资源量、水土流失、COD 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固体废物排放量。

②典型生态区域或者生态专题监测和评价数据,包括:遥感解译数据、地面监测或调查数据以及报告等。

③)省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包括纸版和电子版。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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