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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排污许可证的全面推行,在县(市)级层面推进企业排污权初始分配应该坚持“新老有别、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按照“强制执行类、重点鼓励类、优化推进类”,分类推进实施。
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量时采用的数据基准体系难以统一,排污申报数据与实际排污总量存在较大差距,项目环评报告的排污数据与实际排污总量存在较大差距。
新环保法对排污许可提出的刚性要求,不仅为各地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排污权初始分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契机。因为排污权初始分配不仅是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手段,也是建立环境资源市场体制的实际行动。把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与开展排污权初始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应成为各级环保部门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县(市)是落实环境管理政策最基础的行政单元,目前普遍存在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薄弱的现象。
政策动态:顶层设计将更倾向于选择市场机制
近年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已成为各地环保工作机制创新的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都把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减排市场化机制列为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截止2014年10月,全国有10个省被列为交易试点省,近20个省、市印发了有关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的相关文件,各地交易工作立足点不同,实际效果差异较大。
为有效指导试点省份开展工作,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到2015年年底前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到2017年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础”。
《意见》作为最新的指导性文件,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明确了排污权交易与总量控制的逻辑关系。《意见》明确提出,总量控制是开展交易的前提,试点地区开展交易必须按照污染物减排要求,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分解,不得突破总量控制上限。只有为交易设定总量控制的天花板,才能真正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二是限定了交易范围,为促进改善环境质量设定了基础的制度框架。《意见》规定,交易原则上在各试点省份内进行;涉及水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仅限于在同一流域内进行;火电企业(包括其他行业自备电厂,不含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部分)原则上不得与其他行业企业进行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地区不得进行增加本地区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工业污染源不得与农业污染源进行排污权交易等,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范围进行了明确。
三是阐明了排污权交易与排污收费的关系。《意见》指出,企业排污权在有偿取得后仍需缴纳排污费。对于排污权的使用,排污单位应在缴纳使用费后获得排污权,或通过交易获得排污权。排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购买的是环境容量资源占用权利,排污收费是污染企业对环境治理承担的社会成本。有偿取得排污权的单位,不免除其依法缴纳排污费等相关税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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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委市政府美丽桐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1日印发《桐乡市大气主要污染物富余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桐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已有偿取得排污权指标的工业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核定,包括排污单位自主申请核定及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应统一核定。核定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就《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试行)为6000元/吨·年,自本标准执行之日起排污单位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需通过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为长三角未来三年工作重点明确了路线图和任务书,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7月25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举行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详情如下: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电子交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交易主体)排污权交易主体包括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和受让方。出让方是指出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以及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意向受让方是指有意向购买排污权的单位,以及有意向收储排污
2024年6月6日,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签约仪式及成果发布活动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试点区域(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8家企业,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主要阐述了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的适用范围,明晰了“无偿收回”、“回购”等两种收储方式及程序,界定了排污权储备的来源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印发,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管理,自2024年6月24日施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环规发〔2024〕8号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银川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000元/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对象为银川市所有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并进行排污权确权的排污单位,征收期限与排污许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储备排污权调剂管理,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储备排污权调剂管理,根据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上海市青浦区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试点对象和范围为:现阶段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排污单位为青浦区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工业排污单位。现阶段纳入交易的主要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和排污
为保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在内的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能够达到相应的出水标准,而不是为达标而达标,德国还有考核污染物(统称为“有害物质”)排放总量的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在满足国家(联邦州)水质标准的基础上,还要按照有害物质排放量缴纳排污费。计费的有害物质包括剩余的有机物、营养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计量标准详见表1。
2018年1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2年来,重庆经开区环保纳税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缴纳的环保税逐年递减,经济效益逐年攀升,尝到了绿色发展的甜头。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床集团)位于南岸区茶园长江工业园区,产品主要涵盖
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废止《关于加强对燃煤炉窑二氧化硫排放情况管理的通知》等2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告。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对燃煤炉窑二氧化硫排放情况管理的通知》等2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告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北
摘要: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一年多来,其刚性、规范性和引导作用初步彰显,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纳税人遵守相关规定的能力不足,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中的协同动力不足、合作机制不畅,税收征管效率不高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立法不够完善,一些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存
一、引言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该法将自2018年1月1日施行。《环境保护税法》制定过程中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制度平移”。不过,这个提法在相当程度上其实稀释了排污费改环境保护税的意义。通过比较就会发现,这部法律在很多方
《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设立环保税,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生态环境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由于环保税具有其独特的技术规范,因此在实际征
环境保护税是环保圈内避不开的话题,似乎这个词本身与环保技术无关,但确实是环境管理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分支及管理手段。(一)美国SCAQMD收费制度目前,世界上部分国家或地区通过征收税费的形式对VOCs排放进行有效控制。比如美国加州南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的收费制度。其实老美为改善空气质量,
作为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环保税平稳实现了排污费“费改税”并顺利完成首年征收,为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全新动力。中国第一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满周岁。作为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环保税平
环保税开征至今已历时一年,其成效如何,备受社会公众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有76.4万户次纳税人顺利完成税款申报,累计申报税额218.4亿元,其中减免税额达68.6亿元。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说:“一方面这说明企业治污减排力度
8月30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收管理人员汤新一行4人来到县城南侧的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现场,了解该项目的环保整改进展情况。“你们放心,该采取的环保措施我们都采取了,今年冬季,我们的环保税肯定还会大幅下降。”负责现场施工的肃南裕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王延贵自信地说。裕兴公司负责的肃
新的环保税的到来,也意味着我们的环保将上升到一个新阶段,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的制度变革,政府都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那么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事宜吧。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的制度变革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2018年1月1日起,我国环境保护税取代实行近40年之久的排污费制度,开始承担ldquo;保护和
1月23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管理效能,加强
1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5年,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融合,全区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全面提升。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办法》共三十五条,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对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批、延续等事项。二是优化了排污许可的便企措施。三是明确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四是
近日,多家钢铁企业排污许可证注销,标志着环保整治和产业升级工作的持续推进。据今日钢铁不完全统计,自8月份以来,排污许可证注销涉及到的钢铁企业如下:01敬业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原因: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据企查查显示,敬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05-28,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经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8月12日发布《贵州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审核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详情如下:贵州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审核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根据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结合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许可证技术规范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审核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2日。详情如下:贵州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审核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为强化我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控制工作,规范许可证质量审核,根据
8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修订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8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造纸和纸制品业(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和纸制品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排污许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组织实施的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核查工作,对排污许可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排污许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发布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详情如下: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服务指南。一、哪些排污单位应该申领排污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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