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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钢牙” 真咬才不会生锈

2015-05-19 08:34来源:现代快报作者:伍里川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污染环境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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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法律法规只要亮相纸上,问题就迎刃而解。新环保法有牙,但让牙齿“动起来”的还得是执法者。

鱼贩往鱼箱加了些灌溉渠里的水,不料数千斤鱼死亡,只因一家水产公司排污导致灌溉渠被污染。5月18日,该公司两责任人被开出行政拘留5日的罚单,这是新环保法自今年元旦实施以来,高邮市对环境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行拘第一例,也是扬州市第一案。总说新环保法是有牙齿的,这一案让人看到了环保法的牙齿。

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于今年元旦起正式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行政拘留等被视为环保部门执法“新利器”。

此前,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一季度6起典型案例。在这6起案例中,都能看到这些“新利器”的影子。其中,涉及行拘的就有3起,如南通市通州区天运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废水查封扣押和行政拘留案。

法律的意义在于执行,利器的核心价值在于运用给力、效果给力:有硬招绝不会软着陆。否则,两者都只能成为摆设。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对环境违法行为不可谓不处置,但是严重缺乏“狠手”。一些重大环境违法案例,最终的处罚往往不疼不痒、草草收场。例如,十年前松花江污染事件震惊国人,这一专家眼里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环境污染事故,最后只开出百万罚单,且罚单还迟来了一年多。“最大事故”尚且如此,其他的事故,结果可想而知。

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坦承,“现有环保法律、法规偏软;对违法企业处罚额度过低。”

但不要以为,法律法规只要亮相纸上,问题就迎刃而解。今年3月初,环保部举办新闻通报会,环保部副部长潘岳通报称,在新环保法生效两个月后,仍有八九个省区没有查处一起环境犯罪案件,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环境违法现象。

新环保法有牙,但让牙齿“动起来”的还得是执法者。

前述事例说明,在环保执法问题上,江苏很过硬。6起典型案例,只是江苏利用新环保法执法的237起案件中的一小部分。

谁都知道,面对严重环境违法现象假装睡着,不仅仅是偷懒,更是赤裸裸的回避与纵容,只因这种行为的背后,存在着涉及地方、政府部门、个体的各种利益考量。在巨大的利益蛋糕面前,良知常常被扔到一边。

“宁可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有案不查,或者敷衍而过,根子上还是在发展观上出了问题。

客观而言,环保部门有自己的难处,假如地方主政者对环境违法问题选择“看不见”,环保部门就难以施展身手。能不能对环境违法问题动真格,说到底,考验的是一个地方的执政理念正确与否。“青山绿水”诸言,一些地方领导喊得山响,但事实证明,“污染的GDP”更受一些官员青睐。

要实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利器不废,不只是要给环保部门打气,更要给主政者“补钙”。

延伸阅读:

【专题】:新环保法:翻开环保法史上新篇章

原标题:环保法“钢牙”,真咬才不会生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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