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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环境保护税如何设置更合理?

2015-06-17 09:20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霍桃关键词:环境保护税节能减排排污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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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费到税,跨度有多大?

记者:为什么改变目前征收排污费的做法?排污费是否要退出历史舞台?

王凤春:费改税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目的是清理各种行政收费,把一部分国家强制征收的、实质具有税收性质的行政收费回归为国家法定税收。目前各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征收的排污费,性质上不同于各地方征收的公共市政环境保护设施服务费,属于国家强制征收的行政收费,应当按照其性质改为税收。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后,如何通过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弥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不少地方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重大问题。

葛察忠:实施30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为建立环境保护税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从效率上看,征税效率要高于收费,征税比收费更具有法律强制性和固定性。

按照环保税法规定“对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但是针对环保税不包含的新的污染物作为收费对象,比如VOC等,那么排污费将继续发挥职责。但是总体来说,如果环保税开征了,排污费还是会逐步退出的。

秦天宝:从经济学上对经济行为负外部性的内部化来讲,国家需要通过某种公共课征来达到这个效果。至于这种公课形式到底是收费还是课税,他们之间不能进行一种简单的利弊对比。对于排污行为征收公课的实践,就全世界范围而言,收费的国家远远多于征税的国家。在我国,费改税并不能说明课税这种方式一定就比收费科学合理,只能说基于我国目前的国情,排污收费制度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我们需要尝试另外一种政策工具,即环保税。所以,我本人不太提倡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这个提法。

另外,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的措辞,并没有宣布结束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而是暗示了一种过渡机制。这与新环保法也是一致的。从环境公课的实施策略来讲,应当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存在一种税费并存的格局。

记者:环保税作为新的税收政策将产生哪些影响?

葛察忠:环保税作为新的税收政策,将排污费这一经济手段以税收这样一种更强有力的形式固定下来,将更好地发挥刺激企业治理污染的作用,促使企业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也将进一步促进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加强对企业污染行为的监管。征求意见稿中有奖惩条款,以鼓励企业达标排放和实现总量减排目标。

从税收中性的原则来看,增加环保税应综合考虑和协调企业承担的税负,进行适当的增减调整。此外,环保税取代排污费之后,基层环保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应予以考虑和妥善解决。

秦天宝:从实体上来讲,征求意见稿基本上还是坚持了费改税的思路,排污者的权利、义务没有大的变化,所谓影响主要体现在程序上。

首先,环保税与排污费虽然同属国家公课,但与现行排污收费制度相比,环保税这种公课形式加入了一个新主体,即税务机关,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一个协助机关,并没有出局。关于征税对象(污染因子)的调整、区域治理计划、污染当量的确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都不能缺席,税制内容更要跟随、响应环保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讲,环保税的制度成本是明显高于排污收费的。

其次,排污收费只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现其职能的政策工具之一,所以排污收费的效果往往受制于其他环境保护政策工具的实施,其他环保措施的采取有可能促进也可能减损排污收费的效果。比如由于收费和罚款的预算级次、不同层级地方政府的收入分成不一样,所以就可能存在一些地方在排污费和罚款之间根据需要调齐的现象。

所以,影响究竟偏正面还是偏负面,还得拭目以待。

记者:排污费与环保税之间的融合过渡还需要解决哪些后续问题?

王凤春:费改税过程中要做好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和税收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如何规范两个部门的税收征管职责曾有各种不同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稿确立的“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是反复协调的结果,我个人认为比较符合实际。但要顺利运行,须解决好3个问题,一是税收部门技术能力问题,二是两个部门协作机制问题,三是公共环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问题。

葛察忠:费改税的融合过渡要解决环保税征管条例如何制定以及环保税收收入使用、原排污费核定人员职能转换、基层环保部门经费保障等问题。

如何确定征收对象和税额?

记者:环保税的纳税人是谁?费改税是否会加大企业成本压力?

国务院法制办: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污费的缴纳人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与排污费有关规定相衔接,征求意见稿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葛察忠: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在征收标准、征管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对于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标准提高,刺激力度加大,自行申报缴纳税额的压力和责任也就更大。但是将起到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创造行业公平竞争环境、优胜劣汰等作用。环保税也将进一步促进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加强对企业污染行为的监管。

延伸阅读: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全文附表)

原标题:环境保护税如何设置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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