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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2015-07-01 13:1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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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4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4〕38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危险废物管理,全面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4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4〕38号)要求,我厅对全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控制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置审批、危险废物跨地州市转移审批、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批、废五金定点加工利用企业资质认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审核等权力事项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审批权力运行。

(二)建立相互监督机制,降低廉政风险

针对我区固体废物管理领域现状,强化主要领导对固体废物管理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在已初步建立了审批审核的统一受理、集体审批、限时办结、效能监察和跟踪管理机制上,建立上级监督、相互监督、群众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从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上规范固废审核管理人员的行政行为,降低审批审核人员的廉政风险。

(三)强化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

强化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加强监督管理。按照环保部要求“审管分离”的原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固体废物审批权,固体废物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固体废物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管理机制,各地、州、市环保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固废领域的环境执法力度,有效扭转“执法不严”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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