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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

2015-07-27 14: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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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生活垃圾分类作业

7.1 总则

7.1.1 非生活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其中,绿化垃圾、装修垃圾应先行从生活垃圾中分流出来。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必须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存储、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

7.1.2 生活垃圾受到工业、医疗等行业的化学或生物危险废物污染时,应按GB 5085 和GB 18597 的要求对其进行排放。

7.2 投放

7.2.1 生活垃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投放时应避免二次污染。

7.2.2 鼓励居民直接交售可回收物,可预约回收或自行送至回收站点,也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中,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

7.2.3 有害垃圾应投放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防止破损。

7.2.4 居民和提供餐饮服务的社会单位或个人必须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投放。餐厨垃圾宜用可降解的垃圾袋盛装,并去除食品包装及餐具制品等,沥干水分后密闭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应配置与餐厨垃圾收运车相匹配的收集容器,并定时交付给有资质的环卫作业单位,以便统一进行集中收运。

7.2.5 年花、绿化植物等废弃花草应根据本区域城管部门的要求,定时定点排放,实行盆、泥、植物三分类,花盆回收再利用,花泥回填至绿化地或送至绿化苗圃,植物进行生化处理。

7.3 收集

7.3.1 各生活垃圾产生场所应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点张贴相应的分类指引,指导居民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7.3.2 居民住宅区的生活垃圾宜采用定时定点、直收直运的收运方式,收运时间宜根据居民生活习惯,分别在早上7:30~8:30、晚上18:00~20:30 两个时段进行。

7.3.3 保洁作业人员在进行“定时定点”或“直收直运”作业时,应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进行监督及指导。必要时应进行开袋检查,对没按规定分类或分类不准确的,应指导其按要求分类。

7.3.4 保洁作业人员在进行保洁作业时应将可回收物分拣出来。具体做法参照7.2.2。

7.3.5 有害垃圾的收集可根据数量、种类商定具体收集时间、频次,由区行政管理部门转运到各区临时贮存点进行二次分类后分别贮存,并联系有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处理。

7.3.6 保洁作业人员在收集其作业场所的生活垃圾时应配备专门的分类转运容器及与收集容器颜色一致的收集袋对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7.3.7 生活垃圾收集的时间与频次应以不影响该场所的正常运作为原则。

7.3.8 保洁作业人员在保洁作业过程中,应注意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保证容器标志清晰,如发现分类收集容器破损应报告管理部门进行更换。

7.3.9 生活垃圾收集应防止二次污染,收集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定期对容器进行消毒处理。

7.3.10 设有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点的场所在进行生活垃圾分拣时不得影响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人行道、绿地、休闲区等公共区域严禁设置二次分拣点。。

7.3.11 各类生活垃圾产生场所应在合适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并安排专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7.4 运输

7.4.1 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必须日产日清,由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分类转运至指定的处理场(厂),转运过程中应保证无滴漏、无洒落。

7.4.2 有害垃圾应定期由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分类转运至各区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7.4.3 收集站(装车点)应设置规范清晰的标识、标线,应有其他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的功能区分标识,标注作业单位、作业时间、投诉电话等服务内容。

7.4.4 大于5000 户的居民住宅区宜单独设置收集站(装车点),小于5000 户的居民住宅区可与相邻居住区联合设置收集站(装车点),服务半径最大不宜超过2000 米,具体参照GJJ179 的规定。

7.4.5 收集站(装车点)应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装载已分好类的生活垃圾,不同垃圾类别进行分类装车,装车时应避免垃圾落地,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核载或有效容积,确保厢体完全密闭、无夹杂垃圾、无污水滴漏,卸车、压实、装车过程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物进入。

7.4.6 临时装车点应控制作业时间,以不影响周围的环境及交通为原则,装车时应避免垃圾落地,装载完毕后应及时对装车点的地面进行清扫,并定期消毒。

7.4.7 进入收集站的生活垃圾必须当日清运完毕,不可堆积过夜,收集桶按不同类别分开摆放。

7.4.8 收集站周边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每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冲洗站区地面,并定期消杀,应确保通风、降尘、除臭及隔声降噪等设备或措施连续稳定运行,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4.9 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保持良好车况,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造成二次污染。

延伸阅读:

广州生活垃圾分类首推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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