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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移动执法的关键在使用

2015-08-12 09:33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王玮关键词:环境监察互联网+移动执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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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与鞭策

记者:我们注意到,近两年国务院层面的文件多次提到了移动执法,您认为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信号?

邹首民:我们认为,这是环保部门的移动执法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层面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201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明确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2014年11月,国办56号文明确要求“2017年底,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这也是全文中6项带有时间节点的任务之一。

这两份文件从顶层设计上肯定了移动执法的现有成果,明确了移动执法的身份,并为移动执法的发展扫除了政策障碍。

得益于环保部门良好的示范效应,其他部门也在积极推进移动执法工作。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中也明确提出了“2017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这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肯定了我们的工作。

记者:我们发现,2015年5月在杭州举办的移动执法培训也有阿里巴巴、微软这样的信息业巨头参与,为什么他们会对移动执法感兴趣呢?

邹首民:我们对移动执法的发展方向持开放态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协助我们共同推进移动执法工作。

我们发现,这些信息行业巨头对我们的移动执法工作进展情况高度关注,并愿意积极参与我们的工作。比如阿里巴巴就为5月份的培训提供了师资和现场教学的便利。

我们认为,这些行业巨头对移动执法的关注,是对我们已有工作成果的肯定。同时,他们看到了移动执法潜在的数据价值和市场价值。移动执法与互联网、大数据的高度融合,将有可能给我们的执法方式带来颠覆性的体验。

当然,来自社会的关注也会使我们承受更大的压力,鞭策我们把移动执法工作做得更好。

越使用越好用

记者:您在多个场合都说到移动执法的生命在于使用,为什么这样说呢?

邹首民:移动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从早年的互联网到现在的物联网和“互联网+”,从2G、3G,再到现在的4G,移动执法的发展基础日益完善。但是移动技术无论怎样变革,互联网技术无论怎样颠覆,移动执法的未来发展最终要落实到“使用”上。

我认为,通过使用,至少有以下三个作用:

一是以使用促建设。

我们经常听到有地方同志反映移动执法系统用起来不顺手,不好用,就束之高阁。

但事实上,任何一个系统在最开始的时候都不是完美的。如果通过不断使用并反馈修改,“不好用”可以逐步变成“好用”,但如果束之高阁,“不好用”就是永恒。一个地区使用得好,取得实效,会带动一片地区效仿,形成良性循环。

二是以使用促管理。

移动执法系统将执法任务进行了量化并落实到个人,作为管理者可以实时了解全部执法人员的当前状态和工作效能,为实施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是以使用促规范。

规范执法行为,保护执法人员权益是当前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流程,将执法过程留痕,能有效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深圳移动执法8年体会:既能“偷懒”又能把事干好

原标题:移动执法的关键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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