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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移动执法的关键在使用

2015-08-12 09:33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王玮关键词:环境监察互联网+移动执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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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环境监管执法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2011~2012年,环境保护部在24个省份开展了移动执法试点工作。

如今几年过去了,这项试点工作进展如何?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移动执法如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记者日前就上述问题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

被逼出来的技术

记者:有人说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是在“5+2、白加黑”中逼出来的信息技术,是这样的吗?

邹首民:这种说法比较形象,也确实是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十一五”以来,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量日益增加,而根据编制总量“只增不减”的相关要求,环境监察人员数量增长极为有限。这样的结果导致分摊到每一个环境监察人员身上的工作量迅速增加,“5+2、白加黑”逐步成为常态。

相信这也是全国所有环境监察人员的共同感受。

在这种环境下,我们也在思考,除了增加人手外,还可不可以寻找到一条提高执法效率、减少重复性工作的道路。

2007年,在我们苦苦寻找解决之路的同时,搭载Android、Windows Mobile的智能终端设备也开始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也就是在这一年,深圳、南通、大连等地的环保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需求,开始自发尝试使用智能终端辅助现场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效果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呢?最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执法的效率。

我们看到,依靠移动执法系统,深圳市南山区环境水务监理所一年处理了超过6600件环境信访,而这个所只有12人。

我们也能看到,依靠移动执法系统,一件执法任务从局长批转到具体工作人员,虽然要经过七、八个环节,却仅耗时数十分钟,比以往要节约1~2天的时间。

我们还能看到,依靠移动执法系统,每一项任务的进度、每一类别数据的统计、每一污染源的基础信息都可以实时显示,大大减轻了统计、调度的工作量。

我们从移动执法上看到了信息化的巨大作用,我们也认为移动执法是解决当前环境监察诸多困难的重要途径之一。

不平坦的试点之路

记者: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像深圳那样成功,是吗?

邹首民:应该说存在这个问题,而且这也是信息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011年,为推广深圳、南通、大连等地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成果,积累全国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的经验,环境保护部决定在部分省份开展移动执法试点工作。在与财政部进行充分沟通后,确定了湖南、吉林、河南和安徽等4省的16个环境监察机构为试点单位,共补助建设资金1967万元。

2012年环境保护部将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北京等24个省(区、市)的143个环境监察机构,共补助建设资金14766万元。

实事求是地说,试点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2011年和2012年的试点单位基本上都是第一次进行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缺乏相关经验,建设工作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拖延。除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外,我们还发现了不少新问题。

如部分地区反映公务用车清理后已无执法车辆用于装配设备;还有的地方反映当地纪检部门对给执法人员配备智能终端持一定的异议。

延伸阅读:

深圳移动执法8年体会:既能“偷懒”又能把事干好

原标题:移动执法的关键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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