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场地修复技术正文

突发事故重污染场地应急修复的探索与实践

2015-08-14 10:56来源:中国生态修复网作者:刘建国关键词:场地污染污染场地修复应急修复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工程实施

吉林石化11.13事故重污染场地应急修复由清华大学在科技部应急专项支持下负责制定工程技术方案,方案得到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后,由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完成工程实施。清华大学研究人员于2005年12月2日进入现场,与吉林石化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开展场地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应急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先后通过清华大学、吉林石化、中国石油、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

2006年2月22日,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文,明确同意应急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委托吉林省环保局负责该应急修复工程实施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并组织工程验收。2006年4月27日,应急修复工程全部实施完成,通过吉林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验收。2006年6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同意吉林石化公司东10号线重新开通投入使用。工程实施过程见图4。

应急修复工程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方案得以顺利实施,沉积物和污染土壤清除、安全填埋、高温焚烧、生化处理等环节全部达到拟定指标要求,全过程未造成二次污染与安全事故,实施后核定的污染土壤与沉积物清除量、特征污染物处理量均与技术方案中的估算值基本一致。

工程技术方案很好地指导了应急修复工程实践,接受了即刻投入实施的实际工程极为严苛的检验。该工程为我国首例事故条件下的重污染场地应急修复工程,在应急响应的基本流程、技术应用、工程实践、管理监督上均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图4应急修复工程实施过程

延伸阅读:

【聚焦】天津爆炸事件中媒体关注的四个环保问题

天津滨海爆炸之后的环保风险

原标题:突发事故重污染场地应急修复的探索与实践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场地污染查看更多>污染场地修复查看更多>应急修复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