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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端端:对不透明的“环保造假门”必须关紧

2015-08-14 14:31来源:荆楚网作者:郑端端关键词:监测数据监测事权生态环境监测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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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方案》明确,环保部负责建设并运行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掌握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8月13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随着公众的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环保监测网络也在逐步完善,一些违法排污大户为逃脱惩处,绞尽脑汁,在环境监测数据上动歪脑筋,以伪造、篡改数据来蒙混过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虚幻的GDP,盲目上项目,在上报环保监测数据时,往往大包大揽,给企业打掩护,让环保监测部门按“要求”报;排污信息不透明,污染企业监测的数据只传到环保部门的内网,公众无法监督,环保部门更可能对数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导致监测设备形同虚设,数据失真情况严重。

显然,随意篡改数据、伪造数据已经成为环保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一个顽疾。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要求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加大环境检测数据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检测数据等弄虚作假和违法行为,无疑为环境监测数据悬置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必将大大减少人为篡改、伪造行为。但是仍有三点疑问:

其一,排污企业为了达到少交甚至免交环境污染税费的目的,精打细算,乐于造假,通过环保数据造假来掩饰自己排污,从而给自己赢得生存机会和黑色利润,《方案》对造假官员严处,但污染企业“围猎”官员,又该当何罪?

其二,《方案》虽然要对篡改数据、伪造数据官员进行处理,但惩罚方式到底如何,是否真正形成震慑,还无从考究。之前环保监测数据造假屡禁不止,一大原因归结于问责的乏力。打击造假,除公布典型案例和问责之外,有关方面问责法规太过“温柔”,造假面对的最高处罚也就是行政处分,连开除处分都很少见到。这样的违法成本太低,隔靴挠痒,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其三,“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但人财物都是由地方财政来支出,“我的地盘我做主”,地方官员为了“乌纱帽”,逃避被约谈、问责的命运,必然指示地方环保部门造假,在“考核谁谁监测”的大环境下,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惜层层“涂脂抹粉”,大玩“数字游戏”,显示治污政绩,这张“政绩单”又由领导自己任命和管理的干部来“操刀”,监测工作的独立性很容易遭到破坏,这是制度设计上的漏洞。

不得不说,层出不穷的监测数据造假,不仅撕裂了监管这张大网,更会误导公众,后果不堪设想,甚至因伪造监测数据,导致当地政府错失环境治理时机,损失巨大。笔者认为,对不透明的“环保造假门”必须关紧,坚决铲除“数据造假”的政绩毒瘤,对“改数据”官员要亮红牌打板子,踢出局,对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必须坚持零容忍,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惩治违法违纪案件,对相关责任人也要严肃问责,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其行政方面的违规责任,更要穷究在刑法层面的刑事责任。

此外,环保部门应该加大垂直领导力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大专业人士对监测数据的核实和比较,树立“谁考核谁检测”的理念,不给造假篡改提供机会,可有效避免检测数据受到考核评优等行政干扰。从源头机器设备抓起,提高对监测数字的管理,强化执法力度,将相关机构或企业,以及涉及人员列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参与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加大监测数据公开透明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让环境监测数据更加清晰地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对不诚信的企业和单位加大曝光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树起不敢不愿不想造假的“红线”。

原标题:郑端端:对不透明的“环保造假门”必须关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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