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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半年报:2015年上半年安徽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5-08-25 10: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空气质量水质状况环境质量半年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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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状态评价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富营养化评价参数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叶绿素a和透明度5项指标。

采用0~100 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进行分级:

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TLI (Σ)——综合营养状态指数;

Wj——第j 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的相关权重;

TLI(j)——代表第j 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

(3)不同时段水质变化趋势评价

对断面(点位)、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不同时段的水质变化趋势分析,以断面(点位)的水质类别或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水质类别比例的变化为依据,对照表1 或表2 的规定,按下述方法评价。

水质状况等级变化评价:

①当水质状况等级不变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②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一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

③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两级以上(含两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按组合类别比例法评价:

设△G 为后时段与前时段Ⅰ~Ⅲ类水质百分点之差:△G=G2-G1,△D 为后时段与前时段劣Ⅴ类水质百分点之差:△D=D2-D1;

①当△G-△D>0 时,水质变好;当△G-△D<0 时,水质变差;

②当│△G-△D│≤10 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③当10<│△G-△D│≤20 时,则评价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

④当│△G-△D│>20 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4.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评价项目及标准

地表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为达标限值;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

若某水源当月监测指标评价结果均达标,则该水源该月取水量为达标水量。若某水源当月监测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达标,则该水源该月取水量为不达标水量。

5.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项目及标准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因子为等效声级,以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声级来评价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评价标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限值。

表6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延伸阅读:

环境质量半年报: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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