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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法确定的65种违法行为

2015-09-02 10:53来源:安全环保作者:田贵仓关键词:大气污染工业废气大气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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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49、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50、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

51、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

52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53、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

54、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

55、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

56、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

57、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

58、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59、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

60、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1、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

62、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

63、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

64、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

6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按日连续处罚的四种违法行为:

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2、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3、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4、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法确定的65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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