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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5部门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

2015-09-02 13:2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再生资源回收废弃电器电子资源回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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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厂商直挂的产业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与各类产废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适合产业特点的回收模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分拣和加工的再生资源直接配送给利用企业和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通过厂(企)商直挂,减少中间环节,满足下游利用企业的需求,提高回收利用率。

3.与回收企业对接的公共机构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组织有资质、实力强的回收企业与公共机构对接,通过开展义务回收、协议回收、定期回收、流动回收等多种方式,建设规范收集、安全储运、环保处理的示范模式。

4.以逆向物流为特点的服务消费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充分发挥流通企业面向广大消费者分散销售且便于集中回收的优势,倡导销售者责任,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利用销售配送网络,试点建立逆向物流回收渠道。

(二)完善回收节点功能。完整的回收体系应以回收网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核心,集散市场为补充,储存运输为联结,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为有效提高回收利用效率,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

1. 多样设置回收网点。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市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乡镇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鼓励和推动回收体系与垃圾收运体系各环节有机结合。对难以设立固定站点的地区,组织统一管理、规范作业的流动回收车,借助电话、便民服务平台等各种方式,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在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商场及公共场所设置自动回收设施,试点智能回收。

2.提高分拣加工水平。分拣加工是回收体系的核心,分拣中心的数量、规模和结构,既要充分考虑周边地区再生资源回收量,与回收网点有效衔接,又要兼顾周边产业和利废企业的需求,实现产废、利废的衔接。加大分拣加工技术研发力度,促进分拣自动化和精细化。在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试点建设一批回收分拣集聚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松散粗放型向集约型、规模型、产业型、效益型方向转化。

3. 升级改造集散市场。推动集散市场向具备分拣、加工、处理等多功能的回收分拣集聚区转变,实现信息交换、价格形成、商品配送和资金结算等功能,推动线上与线下交易相结合。同时配备集中的污染治理设施,杜绝露天堆放等易造成二次污染的储藏方式。

4.完善储存运输系统。合理规划和建设各类中转和存放设施,防止出现扬散、流失、渗漏。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输能力,同时借助专业物流企业的力量,建立安全、高效、环保的物流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危险废弃物的运输。

5.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和发布机制,编制发布重点品种价格指数,解决传统交易中信息滞后和不对称的问题,为回收处理及再利用的相关服务商提供信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回收体系各节点、各环节的对接和整合,促进回收与利用环节的有效衔接。

(三)培育龙头回收企业。

1.支持回收企业公司制改造。引导传统回收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采购、销售、资金和财务管理,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2.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回收领域。积极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和整合。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和加工环节,健全外国投资者并购安全审查管理。鼓励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组织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3.加大与利用企业的对接。鼓励回收企业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利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促进回收与利用的有效衔接。同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形成部分重点品种上建回收网络、中连物流、下接利废产业的产业链,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稳定和保障再生资源供应。

(四)强化行业秩序监管。强化回收渠道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再生资源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支持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布。严格以环保、节能指标为主要依据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加大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力度,加强对进口再生资源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同时,积极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制订行业自律性行规、行约,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五)健全回收管理制度。

1.加大法治工作力度。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推动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上升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研究建立销售商、消费者对于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的责任分担机制。积极研究废旧纺织品、餐厨垃圾等品种的回收管理制度。加大《废弃电器电子回收管理条例》的实施力度,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制度。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城市垃圾清运体系的有效融合,促进两网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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