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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2014年生活垃圾分类进展

2015-12-09 08:42来源:固废观察作者:戴迎春 毕珠洁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厨余垃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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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城市进展

自2011年起,第三轮垃圾分类热潮在全国掀起,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和杭州6座特大型城市作为分类先锋城市,取得了一定的分类减量成效,同时也积累了不少推进经验。

1、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6座城市中,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和杭州5个城市均已针对垃圾分类单独立法,其中,杭州的《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条例(草案)》已通过人大初审,尚未正式发布。北京尚未就垃圾分类工作单独立法,分类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主要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类与减量章节体现。在这6部法规中,《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条例(草案)》属于地方性法规,其他4部均为政府令发布的政府规章。

各城市在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的同时,都很注重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配合建立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同时为规范和引导垃圾分类工作发布了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表3-2 2010年以来代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法规规章列表

(1)共性制度

从6部法规中可以看到,除深圳采取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外均明确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湿垃圾)、其他(干垃圾)四类。同时,法规规章明确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6城市)、政府绩效考核制度(6城市)、异地处理补偿机制(上海、深圳、杭州)、分类和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上海、深圳、南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社会监督员制度(北京、南京、深圳)、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活垃圾各领域(广州、南京)、鼓励有条件的集贸市场果蔬垃圾就近处理(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制度。

延伸阅读:

【年度报告】2014年环境卫生机械设备进展

原标题:【年度报告之三】2014年生活垃圾分类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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