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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2014年生活垃圾分类进展

2015-12-09 08:42来源:固废观察作者:戴迎春 毕珠洁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厨余垃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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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存在问题

1、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不足,分类投放参与率低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公民参与、企业加盟及政府决策三方面的合力才能完成,而公众参与则是这个工程能否完成的一个基础和关键因素。虽然这些年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在逐年提高,但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政府热,居民冷”的现象普遍存在,源头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主要靠二次分拣员完成。据报道,2010年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在600个试点社区1.3万多户居民中进行的垃圾分类调查显示,试点社区当年的生活垃圾虽然首次出现了负增长,但居民投放后由保洁员和垃圾分类绿袖标指导员二次分拣的约占75.6%,在两年后进行的回访显示,情况依然没有多大改变;2013年,上海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完成《关于优化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机制若干建议》的调研,调研报告指出,分类试点小区的分类率的提高主要是靠志愿者和分拣员实现,有的小区二次分拣率达到60%;2013年,深圳市垃圾分类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已开展厨余垃圾分类的示范小区,有80%的试点小区需要二次分选。

2、湿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不明确,分类垃圾缺乏后续出路

目前推行垃圾分类的城市大部分把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但末端的处理处置设施配备相对不够完善,特别是针对分出来的厨余垃圾(湿垃圾),国内尚未有明确的处理技术路线,且现有的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设施规模相对较小,多为临时性质。后端处理处置设施配套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垃圾前端分类的积极性,且很多分类投放的垃圾被迫再次混合收运,使前端分类变成无用功。如南京市目前尚无一个专门的厨余垃圾处理厂,按要求分类出来的厨余垃圾更本没有去处。

3、政府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政策法规落实难

根据我们国家的管理体系设置,由城建部门负责垃圾收集处理处置工作,虽然就垃圾分类,各试点城市都采取了诸如“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的协调推进机制,但具体负责落实的还是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多部门联动的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政策法规中涉及多部门联合推进的条款较难落实,从而难以达到政策法规预期的效果。

四、对策与建议

1、强化公众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

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进社区、垃圾分类进单位等相关活动,丰富垃圾分类宣传形式,加强新闻媒体宣传频次,拓展宣传覆盖面,从而强化公众垃圾分类意识。在正向激励为主引导公众参与分类的同时,奖惩结合,设置合理可操作的惩罚措施,督促公众准确参与垃圾分类。

2、完善相关配套细则,狠抓政策法规落实

在制定一套较完善的垃圾处理政策法规体系的同时,需要配套落实法规条例中相关条款的具体操作考核细则,明确条款推进的具体措施和各方权责,从而保障有法可依、执法有力,达到政策法规预期的目的。

3、明确湿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完善末端处理设施

针对目前湿垃圾处理技术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湿垃圾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同时加大末端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分类垃圾分类处理。

延伸阅读:

【年度报告】2014年环境卫生机械设备进展

原标题:【年度报告之三】2014年生活垃圾分类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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