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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15起典型案例 7地环保局怠于履职被通报(详)

2016-01-06 15:21来源:正义网作者:高鑫关键词:垃圾处理污染环境罪环保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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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行职责案

一、基本案情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位于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苏木萨如拉登吉嘎查的苏尼特左旗班文胜采石场等八家采石采砂企业,在没有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也没交草原植被恢复费的情况下,违法开采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破坏。经检察机关调查,苏尼特左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行职责,没有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和相关许可证,同时也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相关企业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2015年10月21日,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向苏尼特左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二、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2015年11月12日,苏尼特左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向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回复:1.该局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责令企业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和相关许可证,对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和相关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开工生产;2.该局于2015年9月份对八家企业下发了《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局再次于2015年10月29日对其中七家企业(除苏尼特左旗建筑石料1号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该局与国土部门联合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进行复垦,恢复植被等;3.该局责令苏尼特左旗建筑石料1号场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案例12

江苏省沛县国土局怠于履行职责案

一、基本案情

沛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科技研发名义从沛县国土局申请划拨土地58.58亩。2013年8月12日,沛县人民政府向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划拨土地上没有建设科研中心,而是擅自建设微山湖假日酒店,并对外进行商业经营。针对上海能源公司擅自将国有划拨土地改变用途行为,该县国土部门未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纠正上海能源违法用地行为。2015年9月25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区国土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

二、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沛县国土局采纳了检察建议,2015年10月8日向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0月12日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10月20日对上海能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交还土地,对当事人改变用途的土地并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585795元。2015年11月4日,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罚款585795元上交国库。

案例13

云南省安宁市国土局怠于履行职责案

一、基本案情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09年2月27日,出让人安宁市国土局与受让人安宁市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人出让坐落于安宁市文化路51号宗地,总面积81.8平方米,出让价款30900元;出让人于2009年2月27日前将出让宗地交给受让人,受让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约定了欠缴出让金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出让人将出让宗地交给受让人,但受让人安宁市饮食公司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直未缴。安宁市国土局未依法解除合同或依法向受让人追缴出让金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使受到侵害的国家利益长期未得到保护。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8月3日向安宁市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解除合同或追缴土地出让金。

二、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2015年9月2日,安宁市国土局回复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安宁市人民政府已于8月31日批复,同意解除安宁市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的合同。

原标题:最高检发布15起典型案例 7地环保局怠于履职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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