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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6-01-15 08: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设施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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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促进再生水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城市污水、矿井涌水处理回用。在煤、磷、锰等矿山开采区实施矿井水利用工程。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类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自2017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需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

3.积极推进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工业废渣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循环利用。重点支持磷石膏、粉煤灰、脱硫石膏、赤泥、锰渣等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率力争达70%以上。(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

1.加强水资源管控。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布局要根据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严格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建设项目。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项目审批。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年取水50万立方米以上的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34亿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

2.严控地下水超采。合理规划、有序推进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严格控制浅层地温能和深层承压水的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地下水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地下水保护措施,防止地下水过度开发、水质污染和水源破坏。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热水、矿泉水开发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全面排查登记已建机井,对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地面沉降区范围划定工作。编制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

3.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指标体系,科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制定入河排污总量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全省水资源管理监测系统,实现水资源实时管理,提高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

(九)提高用水效率。

1.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区域用水效率指标与年度用水计划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将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到2020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3年下降35%以上。(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

2.抓好工业节水。严格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落实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实施用水定额管理。开展节水型企业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到2020年,在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建材、制药等高耗水行业中,创建一批节水模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

3.加强城镇节水。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器具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设备。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推进贵阳市、黔西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不断降低供水管网的漏损率。加快推进贵安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根据《贵州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在全省积极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到2017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2%以内,2020年控制在2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的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17年,遵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其他各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要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各市(州)有1个以上县(市、区、特区)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

 延伸阅读: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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