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流域治理评论正文

环保部发布新地下水环评导则 主要修订8点

2016-01-15 14:57来源:点绿网关键词: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控地下水环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了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止地下水污染,制定标准,自2016年1月7日起实施。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本标准,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此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此标准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补充和规范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调整地下水流场和地下水位为调查内容;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定依据;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方法;

修改简化了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要求;

强化并明确了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相关要求;

删除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编写的要求;

增加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章节;

修订了附录,补充了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包括: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

原标题:环保部发布新地下水环评导则 主要修订8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地下水污染查看更多>地下水污染防控查看更多>地下水环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