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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里】土壤修复从业资质真的要来了

2016-01-21 08:54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作者:张旭辉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修复行业地下水修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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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后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建议稿)》明确提出,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开展土壤污染评估、监测、控制或修复工作。草案一旦成为地方法律,湖北省政府将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从业资质。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创造力。那么,湖北省此次可能的新增资质是不是有必要?是不是同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的“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相适应呢?

走进“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十条”渐行渐近,我国土壤修复行业越来越走近高速扩张的启动点。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

行业管理有行政审批性质的资质管理,也有非行政审批的行业自我管理,资质管理又包括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环境修复行业本身包括调查评估、修复方案设计、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修复验收、修复项目监理、分析检测。

针对不同领域工作的特点选择管理方式。究竟该如何选择管理方式?环境修复行业管理究竟要不要设资质,怎么一个设法?

2015年11月3日,中国环境报发表了《土壤修复是否应设立从业资质?》一文,在业内引起巨大反响。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更有必要从管理方、科研方、责任方、治理方等不同角度继续深入讨论。

1、杜绝寻租 VS 规范市场

我国通过行政审批进行行业资质管理衍生的一大问题就是权力寻租,由寻租产生的乱象也正是我国政府大力减少行政审批的原因之一。土壤修复如考虑设立资质审批,寻租会被联想起来是很自然的。见证了美国和我国土壤地下水修复发展历程的中环循(北京)环境技术中心主任龚宇阳就指出,把企业从业资质作为行业准入前置条件或入围管理手段,会在客观上导致大量寻租、挂靠和弄虚作假等问题。

地下水环评专家周俊认为,目前包含单位业绩与持证人员数量考量的企业资质管理,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滋生了挂靠挂证的土壤,违背了质量管理的初衷。从业资格证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并可以挂靠获利却又不签字负责。行政凌驾于技术之上,伤害了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从业资格证得不到应有尊重,从业人员的自我评判也随之扭曲,将拿证而非自发补充专业知识作为学习和考试的源动力。

对于起步阶段的环境修复行业,权力寻租并不是唯一需要担心的问题。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污染场地管理科科长唐振强认为,在法规、标准不健全,行业不规范,管理水平有差异,责任者认知有限的背景下,无论是对个人还是企业实行资质许可,都是有利于规范修复行为的一种方法,可以尝试。

北京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马骏则表示,按我国目前的国情,长远目标固然是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估体系。但短期内,以行政审批方式建立资质管理可能更符合现阶段需要,对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都需要资质管理。马骏同时强调,考虑到我国地区差异大,建议此项资质由环境保护部统一管理,避免出现过去某些行业资质由地方颁发时发生的评估标准不一及良莠不齐的情况。但随着行业的成熟,必须引进第三方信用评估体系,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最终建立起国外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的以商业信誉为基础的行业管理体系。

周俊也表示,现行资质管理体系缺乏信誉考量,或者说追责力度还远远不够。

2、修复行业特点与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部主任助理张红振认为,环境修复技术集成度高和经验导向性强的特点与资质审批之间存在不适应性。他说,修复行业从长远看包括土壤、地下水、河流底泥、流域生态和区域环境等的治理修复。在发达国家,环境修复问题往往会集合政府多个部门、研究机构、高校和修复企业共同应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鲜有由政府主导的修复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拿到授权或资质的企业或机构或多或少会形成垄断,反而给每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原标题:土壤修复从业资质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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