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流域治理评论正文

【观点】土壤地下水修复行业资质管理建议

2016-01-21 10:18来源:地下水环境网作者:匡吉峻关键词:地下水修复地下水修复行业从业资质管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在现行制度下,资质仍然是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主要包括对人员从业资格认证的资质管理和企业从业资质的管理两个方面。目前企业资质管理是对单位业绩与持证人员数量的双重考量,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滋生了挂靠挂证的土壤,也违背了质量管理的初衷。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人才重视程度不够高。虽然口头上声称21世纪最宝贵的人才,但各种政策制度的设置并没有给予知识分子以足够的尊重。从业资格证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并可以挂靠获利却又不签字负责,这也对知识的践踏和对制度的嘲讽。虽行使签字人负责,但仍是一把手说了算,行政凌驾于技术之上,让技术成为行政管理牢笼中的困兽,即使再有能耐也要看如来佛的脸色,因为技术不是万能的,但管理是,他能出面摆平。既成的事实也伤害了技术创新的感情,久而久之人才也只好主动招安了。即使认真考试从业的人员,又有几个真是为了从事这个行业自发去补充专业知识呢,人才对自己的评判也随之扭曲,不重视人才,不尊重从业资格证是根源。

二是追责制度设置的不合理。现在一出事就局长下河、市长下锅的,也不知倒底是打了谁的脸。"一把手"之所以承担所有后果,是因为他也享受了相对应的权力,集权负责制的最终结果是下属不揽责,副手不做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有领导兜着。对现行资质管理体系更是缺乏信誉考量,或者说追责力度还远远不够,因为前述非技术人员掌握从业职格,却占居重要岗位,不希望信誉体系的形成,更不愿见到自身利益受到冲击。

对此,也有两条建议:

首先,改变现有资质管理方式。政府不再插手任何资质管理,哪怕政府背景的单位也不能参与从业资质管理中去。政府只需做好质量把关和责仼追究,或者说质量监督与行政执法。没有资质管理缠身就更不存在红顶中介的关联体,法无偏私才更有可能实现。对资质而言,行业协会管理企业资质,专业学会管理人员资质,学会与协会必须与政府脱钩且不能为同一主体。这样可以将管人与管企业分离,利于形成各自的评价考核体系,将人才投入市场,让企业在自由开放的市场中选择人才,并取消企业资质对从业资格证数量的要求,而是通过从业人员信誉体系的建立,企业资质挂钩信誉,积累足够信誉和平均信誉才能取得相应资质。而人员信誉水平通过政府对其业绩的质量监督和定期知识考评积累。

其次,改变问责方式,这要建立在前面一条完成的基础上,其根本内涵是改变一把手集权的过度行政干预格局,尊重技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高人才与技术的决策权重和责任,既化解了责权一肩挑的困境,也有助于技术人才信心的建立,利于质量的提高。

那么,对于土壤地下水修复行业,目前尚无政府在资质上的干预,个人建议不应再让资质成为一些部门或个人牟利的工具,可按本人的建议去形成体系。在市场主导的情况下,初期最好以人才建设为主,企业可以不用资质,待人才信誉体系积累至一定条件再行建立。

原标题:【观点】土壤地下水修复行业资质管理建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地下水修复查看更多>地下水修复行业查看更多>从业资质管理查看更多>